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60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2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4年10月22日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4年10月21日15:00—2014年10月22日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对象: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数315,782,872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36.5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数288,050,247股,占公司总股数的33.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数27,732,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集团公司借款的议案》;
因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属于关联借款,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58,182,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8%;
反对2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6 %;
弃权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6%;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15,361,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
反对2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7%;
弃权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7%;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江建明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15,571,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3%;
反对2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7%;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李光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15,361,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
反对4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明国 孙其明
3、鉴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