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2014-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4-041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简述
2014年10月20日,有媒体刊登题为《新疆兵团不止是屯垦 兵团上市公司引领兵团新型工业化》的报道,其中提到“随着上市公司龙头作用的不断凸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核心产业化领域和主要资源整合平台的确定,明确了上市公司各自定位:青松建化为统一的水泥发展平台。”
二、澄清声明
经公司核实,上述报道中有关公司的内容属实,现声明如下:上述报道的相关内容公司已经于2012年12月20日进行了披露,详情见公司于2012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三、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已经收购了伊犁南岗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详情见2013年8月3日和2013年11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除此收购股权事项外,目前公司未有其他进展情况。
四、特别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