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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定2014-03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局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张昌德先生、总裁杨寿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仁才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东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974,634,853.681,842,146,786.027.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02,257,516.70881,988,544.60-9.04%
     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34,162,666.8820.58%1,519,534,074.2610.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6,381,167.80 -82,503,893.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7,610,241.40-6.59%-86,554,100.9422.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78,447,032.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33 -0.13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33 -0.13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4%-0.61%-9.81%0.5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580,687.4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318,4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42,030.94 
    减:所得税影响额-13,590.9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04,501.49 
    合计4,050,207.86--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4,782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16%25,336,6140  
    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家3.54%21,556,1240  
    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06%12,560,3650冻结12,560,365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31%7,985,8090  
    刘晓辉境内自然人1.02%6,243,5350  
    吴陈发境内自然人0.42%2,583,8840  
    姚建平境内自然人0.34%2,100,3190  
    苏惠武境内自然人0.31%1,900,0000  
    端木海境内自然人0.30%1,829,8000  
    倪菲境内自然人0.26%1,610,966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25,336,614人民币普通股25,336,614
    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1,556,124人民币普通股21,556,124
    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2,560,365人民币普通股12,560,365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7,985,809人民币普通股7,985,809
    刘晓辉6,243,535人民币普通股6,243,535
    吴陈发2,583,884人民币普通股2,583,884
    姚建平2,100,319人民币普通股2,100,319
    苏惠武1,900,000人民币普通股1,900,000
    端木海1,829,800人民币普通股1,829,800
    倪菲1,610,966人民币普通股1,610,96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中,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刘汉先生与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沧龙先生系堂兄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姚建平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100,318股,端木海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59,90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数251,566,896.99元较年初数82,456,218.23元增加2.05倍,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的银行借款以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54.6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采购以及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数40,291,985.50元较年初数5,979,446.74元增加5.74倍,主要是由于报告期为提高市场占有率,根据销售合同对部份信用较好的客户实行赊销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7,474,267.02元较年初金额4,171,707.25元增加79.1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新增部分往来款所致;短期借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44.3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的借款增加所致;

    5.存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4.41%,主要是由于下属子公司树脂公司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44.3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的借款增加所致;

    7.预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50.8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预收树脂及碱产品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62.0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工资薪金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29.2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岷江电化公司将前期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完毕以及树脂公司报告期应计缴的增值税销项税增加所致;

    10.应付利息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65.5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了到期的银行借款利息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4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的保证金及押金增加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1.6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归还了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3.专项储备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43.3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未使用完毕所致;

    14.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2.9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房地产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相应计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1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金额增加3,358,978.09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树脂公司、高新材料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6.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0.6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了德阳九源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分红款250,000.00元所致;

    17. 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0.1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赔偿补偿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8.企业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 681,984.44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房地产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相应计缴的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流入211,288,420.91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采用应付票据支付采购原材料的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减少现金流出233,100,000.00元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流出12,598,276.93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实施甲碱工程项目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入198,950,587.14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的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入397,640,731.12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入211,288,420.91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出12,598,276.93元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入198,950,587.14 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实施权益分派等业务产生了77,152股的存量零碎股,集中记入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的专用账户。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存量零碎股问题,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于2014年7月与登记公司签署了《上市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售零碎股协议》并委托登记公司办理出售事宜,2014年8月出售净所得678,157.73元已划入本公司银行账户,并按规定列入资本公积科目。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实地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