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元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美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921,062,322.45 | 1,368,836,230.25 | 40.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20,373,677.08 | 428,089,123.66 | 114.96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160,310.09 | -52,799,226.69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965,428,953.37 | 638,193,902.62 | 51.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7,617,787.34 | 68,594,081.65 | 56.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5,248,948.86 | 59,656,328.31 | 76.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99 | 17.45 | 增加2.54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32 | 43.7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32 | 43.7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6,125.91 | 6,157.2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7,970.00 | 2,749,82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710.43 | 28,383.89 | |
所得税影响额 | -8,720.05 | -417,653.3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30.77 | 2,130.77 | |
合计 | 51,544.38 | 2,368,838.48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21,133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0 | 34,037,838 | 11.78 | 34,037,838 | 无 | 国有法人 | |||
金元贵 | 0 | 21,850,000 | 7.56 | 21,85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山西光大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0 | 12,996,000 | 4.50 | 12,996,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陈颖奇 | 0 | 10,562,100 | 3.66 | 10,562,1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高文明 | 0 | 9,585,500 | 3.32 | 9,585,5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钓鱼台经济开发公司 | 0 | 7,942,162 | 2.75 | 7,942,162 | 无 | 国有法人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 0 | 7,230,000 | 2.50 | 7,230,000 | 无 | 其他 | |||
徐官南 | 0 | 7,094,600 | 2.46 | 7,094,6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王念春 | 0 | 6,080,000 | 2.10 | 6,08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刘文平 | 0 | 5,477,700 | 1.90 | 5,477,7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包兢 | 2,249,999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9,999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000,063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63 | ||||||
刘海波 | 1,258,3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8389 | ||||||
长江证券-建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核心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95,972 | 人民币普通股 | 995,972 | ||||||
黄艳丽 | 6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0,000 | ||||||
顾幸福 | 51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5,299 | ||||||
陈殿成 | 41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1,000 | ||||||
周志军 | 40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8,500 | ||||||
范时荣 | 27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7,100 | ||||||
王文娇 | 25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4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持股股东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 2.股东 范时荣 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77,100股。 3.股东 王文娇 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55,400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资产负债表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年初数 | 变动比例(%) | 原因 |
货币资金 | 586,563,717.70 | 231,551,066.66 | 153.32 | 上市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7,357,240.32 | 9,350,526.05 | 85.63 | 系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售后服务人员备用金借款增加及安全门项目投标保证金增长所致 |
存货 | 333,221,069.75 | 252,419,064.75 | 32.01 | 随着销售规模的增加而增加 |
在建工程 | 8,936,241.68 | 5,254,663.29 | 70.06 | 系实施SAP系统,新建厂房及购置生产设备的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940,445.92 | 7,326,151.03 | 35.68 | 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201,451,266.31 | 150,885,704.10 | 33.51 | 对供应商的银行票据付款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3,392,657.93 | 16,037,191.92 | -78.85 | 随着项目交付,在确认收入的同时转销预收款项所致 |
应付股利 | 0.00 | 40,861,004.80 | -100.00 | 2013年度的股利分配在本年度派现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9,457,163.44 | 18,385,834.40 | 60.22 | 主要系尚末支付完毕的上市发行费用 |
实收资本 | 288,913,300.00 | 216,613,300.00 | 33.38 | 上市发行新股所致 |
资本公积 | 390,192,392.31 | 12,950,819.91 | 2912.88 | 上市发行新股超出股本部分转入资本公积所致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35,700.31 | 26,516.63 | 411.76 | 汇率变化所致 |
(二) 利润表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1-9月) | 上年同期数 (1-9月) | 变动比例(%) | 原因 |
营业收入 | 965,428,953.37 | 638,193,902.62 | 51.28 | 随国内铁路投资市场回暖,公司销售交付大幅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605,126,742.14 | 386,145,422.65 | 56.71 | 随着销售的增长而同步增长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1,509,714.68 | 6,369,219.86 | 80.71 | 随着销售的增长而同步增长 |
销售费用 | 59,944,604.26 | 44,787,228.90 | 33.84 | 销售规模增长导致售后服务领料及人员薪酬增长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831,464.32 | 2,805,404.47 | -70.36 | 存货跌价准备的冲销 |
营业外收入 | 9,417,242.50 | 18,862,428.91 | -50.07 | 税务部门增值税退税流程调整导致退税延迟以及本期政府补助收入减少。 |
所得税费用 | 19,712,745.59 | 11,387,139.23 | 73.11 | 利润大幅增长所致 |
(三) 现金流量表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1-9月) | 上年同期数 (1-9月) | 变动比例(%) | 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160,310.09 | -52,799,226.69 | 不适用 | 销售回款大幅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16,434.78 | -15,450,037.44 | 15.3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1,022,522.03 | 27,869,842.82 | 1123.63 | 系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价稳定 |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贵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启动公司股价稳定预案。具体稳定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股东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贵增持公司股票 | 2014.8.1- 2017.7.31 | 是 | 是 |
分红 |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公司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14-2016年,在公司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且现金分红在当年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存在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等情况时,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 2014-2016年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贵 | 自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4.8.1- 2017.7.31 | 是 | 是 | |
避免同业竞争 | 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贵 | 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自身并促使下属全资全资、控股企业不会从事与康尼机电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与康尼机电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或经营实体,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康尼机电主营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康尼机电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金元贵承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自身不会、并保证不从事与康尼机电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康尼机电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或经营实体,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康尼机电主营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康尼机电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 长期 | 否 | 是 | |
其他 | 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贵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2014.8.1- 2015.2.28 | 是 | 是 | |
其他 | 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贵 | 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将累计减持不超过在公司上市时所持股票总数的40%,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 2017.8.1- 2019.7.31 | 是 | 是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初步测算,2014年1-12月,公司的营业收入与2013年度相比预计增长20%-30%、净利润预计增长15%-25%,主要原因系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资力度,公司销售收入进一步增长所致。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追溯调整,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账面价值为365万元的股权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该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在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方面,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 交易基本信息 | 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13年12月31日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江苏省城市轨道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2011年7月取得 | -3,650,000 | 3,650,000 | ||
合计 | - | -3,650,000 | 3,650,000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该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公司名称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元贵
日期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4-005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元贵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现场表决的董事4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庆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和调整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银行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城东支行申请的1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已于2014年9月份到期,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开拓多种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为4.8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及银行融资,用于公司的票据结算、进口开证、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办理银行综合授信等相关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4-006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金雄先生主持,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各项规定;
2、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和调整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