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4-019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10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14年10月9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登载于2014年10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15年度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相关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16亿元,具体额度在不超过16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一年,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其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15年度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共2亿元,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具体额度在不超过2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一年,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其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商业务发展规划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规划发展电商业务,按实际业务需要投资购买相关软、硬件,设立、调配专业经营管理机构,组织完成项目实施及经营管理活动开展。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商业务发展规划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攀枝花及凉山州地区(以下称攀西地区)、四川省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分别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的部分,委托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需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3900万元。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实施的部分,委托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实施,需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10,600万元。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攀西地区实施的部分,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实施,需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委托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需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1,400万元。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4-020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9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14年10月9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陆凤光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登载于2014年10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攀枝花及凉山州地区(以下称攀西地区)、四川省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分别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的部分,委托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需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3900万元。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实施的部分,委托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实施,需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10,600万元。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攀西地区实施的部分,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实施,需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委托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需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1,400万元。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4-022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10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经营的需要,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下转B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