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银行 | 授信额度 | 授信用途 | 担保情况 |
浦发银行昆明分行 | 30000 | 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授信,无需担保无需抵押 |
中信银行昆明分行 | 30000 | 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授信,无需担保无需抵押 |
工行昆明正义支行 | 20000 | 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授信,无需担保无需抵押 |
交行云南省分行 | 20000 | 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授信,无需担保无需抵押 |
建行昆明城南支行 | 20000 | 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授信,无需担保无需抵押 |
中行官渡支行 | 20000 | 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授信,无需担保无需抵押 |
光大银行昆明分行 | 20000 | 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授信,无需担保无需抵押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有效期一年,自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二、独立董事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计划,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一)《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4-023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其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
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10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其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因经营需要,2015年度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2亿元,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2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有效期一年,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单位:万元
银行 | 授信额度 | 授信用途 | 担保情况 |
浦发银行昆明分行 | 10000 | 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 母公司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担保 |
中信银行昆明分行 | 10000 | 用于公司融资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 | 母公司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担保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有效期一年,自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昆明经开区大冲片区鸿翔路1号鸿翔一心堂行政办公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中成药、生化药品、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不含血液制品、不含疫苗)的批发;医疗器械的经营(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保健食品的经营(按《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和卫生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的销售;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形象及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经中审亚太审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2,457.32万元,净资产为8,484.48万元,2013年度净利润为2,934.1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为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本次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有利于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共计人民币20,000万元,本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9,000万元(其中本次担保额度20,000万元),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6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累计使用担保余额为2,209.72万元。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事项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备查文件
(一)《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同意其全资子公司云南鸿云药业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4-024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商业务发展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10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商业务发展规划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规划发展电商业务,按实际业务需要投入自有资金购买相关软、硬件,设立、调配专业经营管理机构,组织完成项目实施及经营管理活动开展。具体如下:
一、 公司已有的信息化基础
SAP一期项目实现了财务业务数据的高度一体化管理;SAP二期项目实施了SAP BW、BO商业智能系统以及SAP HR,实现了人、财、物、数据集商业智能的一体化管理;鸿翔SAP三期项目实施了SAP WMS系统,并相应进行了硬件改造,扩大了鸿翔物流的作业精度、速动以及物流仓库的吞吐能力;鸿翔SAP HANA项目的实施,公司建立了内存数据库系统,初步具备了大数据的管理和运用能力。公司前四期的信息化投资,直接投资金额超过8000万元,公司持之以恒地信息化建设为电商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 项目发展目标
1、 以BW、HANA大数据平台为基础,通过对大数据的采集、分析、挖掘、提炼,为电商业务形成数据增值服务,记录、分析、预测消费者行为,全面为线上线下业务提供大数据支持服务;
2、 通过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实施,对顾客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挖掘顾客需求,引导、培养线上线下客户的忠诚度,建立终身合作伙伴的客户关系;
3、 对现有物流中心进行技术改造,实现门店配送业务、电商快配业务的有效融合,持续提升物流核心竞争力。
4、 通过Hybris电商系统,有效实施医药行业电商、多元化电商、大健康电商业务,最终达成以O2O模式为核心的、以健康产品和健康服务为定位的垂直网站,实现自营销售平台、第三方产品及服务入驻销售的平台,增强线上线下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5、 用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持续改进我们的全渠道营销网络体系,满足消费者社交的(Social)、本地的(Local)、移动的(Mobile)健康类消费需求
三、 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计划实施期预计为两年,公司将按业务发展规划,专门建立电商事业部门实施该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2,000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资金,最终完成项目实施。具体如下表(单位为万元):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额 |
电商及CRM项目(软件、硬件、及其实施) | 6,200.00 |
物流系统升级 | 1,500.00 |
企业云及虚拟化建设 | 800.00 |
数据中心灾备系统 | 600.00 |
ERP系统(含第三方配套系统)升级及优化 | 600.00 |
门店POS系统改造 | 500.00 |
软件许可费用 | 500.00 |
远程视频会议系统 | 400.00 |
协同办公系统平台 | 300.00 |
项目实施及培训费 | 300.00 |
其他支出 | 300.00 |
总计 | 12,000.00 |
四、该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4-025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10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1年3月18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计划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6,510万股,2012年2月22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2年3月17日后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13年1月4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3年3月17日后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13年12月19日,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3年12月19日后自动延续十二个月;2014年5月6日,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2014年5月29日,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1.募集资金情况及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2014年7月2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扣除发行费用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共计469,048,700.00元。
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共包括新设门店1,350家(云南690家、四川390家、广西210家、重庆60家),新增租赁面积16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6,926万元,建设周期为3年。
2013年7月29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延期的通知》,准予对公司的建设项目备案自通知之日起延期二年。
年份 项目 | 项目建设期内各年度计划新建门店数 |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新开门店小计 | ||
各省份网点建设数量 | 云南 | 230 | 230 | 230 | 690 |
四川 | 130 | 130 | 130 | 390 | |
广西 | 70 | 70 | 70 | 210 | |
重庆 | 20 | 20 | 20 | 60 | |
小计 | 450 | 450 | 450 | 1,350 |
各省份网点建设数量和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实施区域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新开门店小计 | 金额合计 | 单店建设资金 |
云南 | 230 | 230 | 230 | 690 | 23,984.40 | 34.76 |
四川 | 130 | 130 | 130 | 390 | 13,556.40 | 34.76 |
广西 | 70 | 70 | 70 | 210 | 7,299.60 | 34.76 |
重庆 | 20 | 20 | 20 | 60 | 2,085.60 | 34.76 |
合计 | 450 | 450 | 450 | 1,350 | 46,926.00 | 34.76 |
2.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3月18日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及2014年5月6日审议通过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两个项目的议案》披露,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按上述所列项目顺序依次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支付款项。自2011年3月18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818.15万元,共计开设785家门店,其中可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818.15万元;2014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5,818.15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3.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及剩余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剩余
募集资金21,086.72万元,尚未开店数量为565家;
区域 | 计划开店数量 | 募投计划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已开店数量 | 已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未开店数量 | 按原募投计划未开店应投入资金 | 剩余募投资金 |
云南 | 690 | 23,984.40 | 616 | 20,143.10 | 74 | 2,572.24 | 4,019.56 |
四川攀西地区 | 60 | 2,085.60 | 31 | 950.62 | 29 | 1,008.04 | 1,008.04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30 | 11,470.80 | 25 | 980.54 | 305 | 10,601.80 | 10,601.80 |
广西 | 210 | 7,299.60 | 96 | 3,065.06 | 114 | 3,962.64 | 3,962.64 |
重庆 | 60 | 2,085.60 | 17 | 678.84 | 43 | 1,494.68 | 1,494.68 |
合计 | 1350 | 46,926.00 | 785 | 25,818.15 | 565 | 19,639.40 | 21,086.72 |
2011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1年12月26日,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已在四川、广西、重庆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2013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0月15日,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1月27日,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鉴于上述新的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攀枝花及凉山州地区(以下称攀西地区)、四川省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分别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各子公司在对应各区域的网点建设数量、金额及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委托公司名称 | 实施区域 | 门店数量 | 金额 |
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攀西地区 | 29 | 1,000.00 |
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05 | 10,600.00 |
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14 | 3,900.00 |
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43 | 1,400.00 |
合计 | 491 | 16,900.00 |
三、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变更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意见
(一)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宜系因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宜。
备查文件
(一)《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书》;
(三)《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4-026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10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1年3月18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计划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6,510万股,2012年2月22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2年3月17日后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13年1月4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3年3月17日后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13年12月19日,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3年12月19日后自动延续十二个月;2014年5月6日,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2014年5月29日,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情况及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2014年7月2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扣除发行费用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共计469,048,700.00元。
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共包括新设门店1,350家(云南690家、四川390家、广西210家、重庆60家),新增租赁面积16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6,926万元,建设周期为3年。
2013年7月29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延期的通知》,准予对公司的建设项目备案自通知之日起延期二年。
年份 项目 | 项目建设期内各年度计划新建门店数 |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新开门店小计 | ||
各省份网点建设数量 | 云南 | 230 | 230 | 230 | 690 |
四川 | 130 | 130 | 130 | 390 | |
广西 | 70 | 70 | 70 | 210 | |
重庆 | 20 | 20 | 20 | 60 | |
小计 | 450 | 450 | 450 | 1,350 |
各省份网点建设数量和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实施区域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新开门店小计 | 金额合计 | 单店建设资金 |
云南 | 230 | 230 | 230 | 690 | 23,984.40 | 34.76 |
四川 | 130 | 130 | 130 | 390 | 13,556.40 | 34.76 |
广西 | 70 | 70 | 70 | 210 | 7,299.60 | 34.76 |
重庆 | 20 | 20 | 20 | 60 | 2,085.60 | 34.76 |
合计 | 450 | 450 | 450 | 1,350 | 46,926.00 | 34.76 |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3月18日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及2014年5月6日审议通过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两个项目的议案》披露,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按上述所列项目顺序依次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支付款项。自2011年3月18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818.15万元,共计开设785家门店,其中可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818.15万元;2014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5,818.15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三、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及剩余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剩余
募集资金21,086.72万元,尚未开店数量为565家。
区域 | 计划开店数量 | 募投计划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已开店数量 | 已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未开店数量 | 按原募投计划未开店应投入资金 | 剩余募投资金 |
云南 | 690 | 23,984.40 | 616 | 20,143.10 | 74 | 2,572.24 | 4,019.56 |
四川攀西地区 | 60 | 2,085.60 | 31 | 950.62 | 29 | 1,008.04 | 1,008.04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30 | 11,470.80 | 25 | 980.54 | 305 | 10,601.80 | 10,601.80 |
广西 | 210 | 7,299.60 | 96 | 3,065.06 | 114 | 3,962.64 | 3,962.64 |
重庆 | 60 | 2,085.60 | 17 | 678.84 | 43 | 1,494.68 | 1,494.68 |
合计 | 1350 | 46,926.00 | 785 | 25,818.15 | 565 | 19,639.40 | 21,086.72 |
2011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1年12月26日,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已在四川、广西、重庆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2013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0月15日,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1月27日,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攀枝花及凉山州地区(以下称攀西地区)、四川省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分别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各子公司在对应各区域的网点建设数量、金额及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委托公司名称 | 实施区域 | 门店数量 | 金额 |
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攀西地区 | 29 | 1,000.00 |
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05 | 10,600.00 |
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14 | 3,900.00 |
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43 | 1,400.00 |
合计 | 491 | 16,900.00 |
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凯路20号成品仓库综合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9月12日
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的零售(连锁);I类医疗器械、II、III类医疗器械(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有效期开展经营)、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用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通讯产品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锈钢制品、五金交电、橡胶及制品、塑料及制品、日用百货、化妆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工艺美术品、家俱、办公用品、摄影器材、胶卷、果品、花卉的销售;彩扩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及策划;会议会展服务;企业形象及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代管房屋再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
2014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1,920.54万元、净资产1,489.34万元、营业收入13,413.60万元、净利润-750.55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的部分,委托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需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3900万元。
四、独立董事对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涉及到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全资子公司资产结构,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00万元对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10,900万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一)《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4-027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10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1年3月18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计划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6,510万股,2012年2月22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2年3月17日后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13年1月4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3年3月17日后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13年12月19日,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3年12月19日后自动延续十二个月;2014年5月6日,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2014年5月29日,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情况及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2014年7月2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扣除发行费用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共计469,048,700.00元。
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共包括新设门店1,350家(云南690家、四川390家、广西210家、重庆60家),新增租赁面积16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6,926万元,建设周期为3年。
2013年7月29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延期的通知》,准予对公司的建设项目备案自通知之日起延期二年。
年份 项目 | 项目建设期内各年度计划新建门店数 |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新开门店小计 | ||
各省份网点建设数量 | 云南 | 230 | 230 | 230 | 690 |
四川 | 130 | 130 | 130 | 390 | |
广西 | 70 | 70 | 70 | 210 | |
重庆 | 20 | 20 | 20 | 60 | |
小计 | 450 | 450 | 450 | 1,350 |
各省份网点建设数量和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实施区域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新开门店小计 | 金额合计 | 单店建设资金 |
云南 | 230 | 230 | 230 | 690 | 23,984.40 | 34.76 |
四川 | 130 | 130 | 130 | 390 | 13,556.40 | 34.76 |
广西 | 70 | 70 | 70 | 210 | 7,299.60 | 34.76 |
重庆 | 20 | 20 | 20 | 60 | 2,085.60 | 34.76 |
合计 | 450 | 450 | 450 | 1,350 | 46,926.00 | 34.76 |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3月18日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及2014年5月6日审议通过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两个项目的议案》披露,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按上述所列项目顺序依次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支付款项。自2011年3月18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818.15万元,共计开设785家门店,其中可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818.15万元;2014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5,818.15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三、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及剩余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剩余募集资金21,086.72万元,尚未开店数量为565家;
区域 | 计划开店数量 | 募投计划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已开店数量 | 已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未开店数量 | 按原募投计划未开店应投入资金 | 剩余募投资金 |
云南 | 690 | 23,984.40 | 616 | 20,143.10 | 74 | 2,572.24 | 4,019.56 |
四川攀西地区 | 60 | 2,085.60 | 31 | 950.62 | 29 | 1,008.04 | 1,008.04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30 | 11,470.80 | 25 | 980.54 | 305 | 10,601.80 | 10,601.80 |
广西 | 210 | 7,299.60 | 96 | 3,065.06 | 114 | 3,962.64 | 3,962.64 |
重庆 | 60 | 2,085.60 | 17 | 678.84 | 43 | 1,494.68 | 1,494.68 |
合计 | 1350 | 46,926.00 | 785 | 25,818.15 | 565 | 19,639.40 | 21,086.72 |
2011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1年12月26日,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已在四川、广西、重庆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2013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0月15日,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1月27日,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攀枝花及凉山州地区(以下称攀西地区)、四川省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分别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各子公司在对应各区域的网点建设数量、金额及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委托公司名称 | 实施区域 | 门店数量 | 金额 |
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攀西地区 | 29 | 1,000.00 |
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05 | 10,600.00 |
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14 | 3,900.00 |
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43 | 1,400.00 |
合计 | 491 | 16,900.00 |
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二路7号4栋3楼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注册资本: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7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药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商品批发与零售;商务服务业。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
2014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328.00万元、净资产595.26万元、营业收入435.41万元、净利润-186.99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实施的部分,委托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实施,需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10,600万元。
四、独立董事对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涉及到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全资子公司资产结构,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00万元对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11,700万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一)《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4-028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
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10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1年3月18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计划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6,510万股,2012年2月22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2年3月17日后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13年1月4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3年3月17日后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13年12月19日,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3年12月19日后自动延续十二个月;2014年5月6日,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2014年5月29日,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情况及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2014年7月2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扣除发行费用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共计469,048,700.00元。
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共包括新设门店1,350家(云南690家、四川390家、广西210家、重庆60家),新增租赁面积16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6,926万元,建设周期为3年。
2013年7月29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延期的通知》,准予对公司的建设项目备案自通知之日起延期二年。
年份 项目 | 项目建设期内各年度计划新建门店数 |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新开门店小计 | ||
各省份网点建设数量 | 云南 | 230 | 230 | 230 | 690 |
四川 | 130 | 130 | 130 | 390 | |
广西 | 70 | 70 | 70 | 210 | |
重庆 | 20 | 20 | 20 | 60 | |
小计 | 450 | 450 | 450 | 1,350 |
各省份网点建设数量和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实施区域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新开门店小计 | 金额合计 | 单店建设资金 |
云南 | 230 | 230 | 230 | 690 | 23,984.40 | 34.76 |
四川 | 130 | 130 | 130 | 390 | 13,556.40 | 34.76 |
广西 | 70 | 70 | 70 | 210 | 7,299.60 | 34.76 |
重庆 | 20 | 20 | 20 | 60 | 2,085.60 | 34.76 |
合计 | 450 | 450 | 450 | 1,350 | 46,926.00 | 34.76 |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3月18日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及2014年5月6日审议通过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两个项目的议案》披露,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按上述所列项目顺序依次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支付款项。自2011年3月18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818.15万元,共计开设785家门店,其中可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818.15万元;2014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5,818.15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三、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及剩余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剩余募集资金21,086.72万元,尚未开店数量为565家;
区域 | 计划开店数量 | 募投计划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已开店数量 | 已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未开店数量 | 按原募投计划未开店应投入资金 | 剩余募投资金 |
云南 | 690 | 23,984.40 | 616 | 20,143.10 | 74 | 2,572.24 | 4,019.56 |
四川攀西地区 | 60 | 2,085.60 | 31 | 950.62 | 29 | 1,008.04 | 1,008.04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30 | 11,470.80 | 25 | 980.54 | 305 | 10,601.80 | 10,601.80 |
广西 | 210 | 7,299.60 | 96 | 3,065.06 | 114 | 3,962.64 | 3,962.64 |
重庆 | 60 | 2,085.60 | 17 | 678.84 | 43 | 1,494.68 | 1,494.68 |
合计 | 1350 | 46,926.00 | 785 | 25,818.15 | 565 | 19,639.40 | 21,086.72 |
2011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1年12月26日,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已在四川、广西、重庆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2013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0月15日,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1月27日,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攀枝花及凉山州地区(以下称攀西地区)、四川省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分别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各子公司在对应各区域的网点建设数量、金额及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委托公司名称 | 实施区域 | 门店数量 | 金额 |
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攀西地区 | 29 | 1,000.00 |
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05 | 10,600.00 |
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14 | 3,900.00 |
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43 | 1,400.00 |
合计 | 491 | 16,900.00 |
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攀枝花市仁和区老环巷64附1号、附2号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月28日
经营范围:零售生化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医疗器械(一、二类)、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按许可项目及期限从事经营)。玻璃制品、百货、五金、交电、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针纺织品、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照相器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家具、花卉;商务服务;儿童游乐服务(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
2014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7,375.62万元、净资产1,832.29万元、营业收入9,196.93万元、净利润16.93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攀西地区实施的部分,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实施,需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四、独立董事对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涉及到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全资子公司资产结构,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0万元对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一)《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4-029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10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1年3月18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计划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6,510万股,2012年2月22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2年3月17日后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13年1月4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3年3月17日后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13年12月19日,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关于鸿翔一心堂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13年12月19日后自动延续十二个月;2014年5月6日,经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2014年5月29日,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情况及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2014年7月2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扣除发行费用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共计469,048,700.00元。
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共包括新设门店1,350家(云南690家、四川390家、广西210家、重庆60家),新增租赁面积16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6,926万元,建设周期为3年。
2013年7月29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延期的通知》,准予对公司的建设项目备案自通知之日起延期二年。
年份 项目 | 项目建设期内各年度计划新建门店数 |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新开门店小计 | ||
各省份网点建设数量 | 云南 | 230 | 230 | 230 | 690 |
四川 | 130 | 130 | 130 | 390 | |
广西 | 70 | 70 | 70 | 210 | |
重庆 | 20 | 20 | 20 | 60 | |
小计 | 450 | 450 | 450 | 1,350 |
各省份网点建设数量和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实施区域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新开门店小计 | 金额合计 | 单店建设资金 |
云南 | 230 | 230 | 230 | 690 | 23,984.40 | 34.76 |
四川 | 130 | 130 | 130 | 390 | 13,556.40 | 34.76 |
广西 | 70 | 70 | 70 | 210 | 7,299.60 | 34.76 |
重庆 | 20 | 20 | 20 | 60 | 2,085.60 | 34.76 |
合计 | 450 | 450 | 450 | 1,350 | 46,926.00 | 34.76 |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3月18日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及2014年5月6日审议通过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两个项目的议案》披露,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按上述所列项目顺序依次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支付款项。自2011年3月18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818.15万元,共计开设785家门店,其中可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818.15万元;2014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5,818.15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三、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及剩余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后,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剩余募集资金21,086.72万元,尚未开店数量为565家;
区域 | 计划开店数量 | 募投计划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已开店数量 | 已使用资金 | 截止20140630未开店数量 | 按原募投计划未开店应投入资金 | 剩余募投资金 |
云南 | 690 | 23,984.40 | 616 | 20,143.10 | 74 | 2,572.24 | 4,019.56 |
四川攀西地区 | 60 | 2,085.60 | 31 | 950.62 | 29 | 1,008.04 | 1,008.04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30 | 11,470.80 | 25 | 980.54 | 305 | 10,601.80 | 10,601.80 |
广西 | 210 | 7,299.60 | 96 | 3,065.06 | 114 | 3,962.64 | 3,962.64 |
重庆 | 60 | 2,085.60 | 17 | 678.84 | 43 | 1,494.68 | 1,494.68 |
合计 | 1350 | 46,926.00 | 785 | 25,818.15 | 565 | 19,639.40 | 21,086.72 |
2011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1年12月26日,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在其所在区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已在四川、广西、重庆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2013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0月15日,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11月27日,公司设立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四川省攀枝花及凉山州地区(以下称攀西地区)、四川省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分别委托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
各子公司在对应各区域的网点建设数量、金额及使用募投项目资金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委托公司名称 | 实施区域 | 门店数量 | 金额 |
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攀西地区 | 29 | 1,000.00 |
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川南川东北地区 | 305 | 10,600.00 |
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14 | 3,900.00 |
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43 | 1,400.00 |
合计 | 491 | 16,900.00 |
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重庆北部新区人和街道万年三支路3号附1-11号第负三层1号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1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中成药、生化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批发Ⅱ、Ⅲ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项目及期限从事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消毒剂及消毒器械(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产品除外)、通讯产品配件、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不锈钢制品、五金交电、橡胶及其制品、日用百货、化妆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工艺美术品、家具、办公用品、摄影器材、胶卷、文具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玻璃制品,胶卷冲洗,水、电、气费代缴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会务服务,商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及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儿童游乐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
2014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5,601.77万元、净资产1,477.01万元、营业收入3,184.80万元、净利润40.21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为便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将尚未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重庆市实施的部分,委托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实施,需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1,400万元。
四、独立董事对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涉及到关联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全资子公司资产结构,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00万元对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3,400万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一)《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下转B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