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4-054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3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4年10月23日下午15:40在公司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5人,通讯方式参加2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0月24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高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0月24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4-05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下午 13:30 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4-056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高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杨劲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于201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高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高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高源先生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高源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高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高源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聘任要求,同意董事会聘任高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高源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
高源先生:男,中国共产党党员,1981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2008年2月至2009年9月,在中国雨润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任投资者关系主任。2009年9月至2010年6月,在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6月至2014年8月,在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与投融资总监。2014年8月起,任职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58637710
传真号码:010-58636921
电子邮件:dyrs@dyrs.com.cn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中《关于聘请高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高源先生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高源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
我们认为,公司聘任高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高源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聘任要求,同意董事会聘任高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许定波、白涛、马庆泉
201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