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4-038 债券简称:12江药债 债券代码:12217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10月23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2014年10月23日(周四)9:30-11:30,13:00-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公司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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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主持情况及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钟虹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何渭滨先生及文跃然先生未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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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1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达健、张乐天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