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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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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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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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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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6月26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三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五、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8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13%。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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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5次,为指数增强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三季度国内宏观经济依然整体低迷:7月份信贷数据、8月份工业增加值数据均创近三年来新低,以及持续不断的企业破产和违约事件发生。面对持续偏弱的经济形势,央行的货币政策在三季度迎来了拐点,5000亿SLF以及具有很强指示意义的两次主动下调14天正回购利率,均意味着央行中期的货币政策进入了一个变革期,旨在通过中期利率走廊将短端宽松流动性下的低利率传导至长端,从而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在此背景下影响A股市场运行的关键因素——无风险利率也快速下行,因此在三季度影响A股市场的主要矛盾不再是宏观经济的复苏,而是无风险利率下降的预期和改革转型的预期;驱动因素也不是存量资金博弈,而是由风险偏好提升带来的以“沪港通”为代表的增量资金入场。
反映在2014年三季度的A股市场中,无风险利率下降的预期和改革转型带动的风险偏好上升让A股市场经历了过去三年以来最大幅度的反弹行情,最终上证综指上涨15.4%。中小盘股表现好于大盘蓝筹股,以中证500指数、中小板综指为代表的中小盘指数涨幅居前,分别上涨25.25%、23.41%。从行业风格上看,军工、纺织服装、钢铁等行业在三季度涨幅居前,而银行、传媒、家电等行业涨幅居后。
报告期内非银行金融板块中的保险、证券行业基本面向好,保险受益于资金成本下行趋势以及投资收益的稳步提升,证券行业受益于业务创新、新三板做市、沪港通等政策催化剂,沪深300非银行金融指数报告期内上涨14.94%。
本报告期涵盖了基金的建仓期,沪深300非银行金融ETF成立于2014年6月26日,基于建仓期内对大盘以及市场情绪的短期判断,本基金采取了相对灵活的建仓策略,在严格按照基金合同要求以及尽量减少市场冲击的原则下完成了基金的建仓工作,并于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本基金自成立以来,我们在操作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化技术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38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4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94%,日跟踪偏离度的均值为0.13%,日跟踪误差为0.26%,年化跟踪误差为4.104%。因本报告期包含了基金合同规定的建仓期,故跟踪误差等指标仍在调整之中,本基金建仓期结束之后的跟踪误差等指标已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4.4.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一阶段,中国经济短期仍将面临GDP潜在增速下滑的风险。短期看9月经济暂显企稳迹象,央行降息周期已开启,沪港通开启在即,叠加房贷放松政策以及四中全会前后改革提速预期增强,并与实质推动的相关改革措施相互印证均有利于风险偏好回升,近期地方债改革、货币政策部门有意引导利率下行、监管部门试图降低融资成本等政策变量,均有利于无风险利率的下行。从DDM模型三因素角度看A股:1)无风险利率下降,2)盈利改善:资本市场上涨的客观基础源于企业盈利改善,而企业盈利既取决于经济增速,也取决于实体融资成本以及改革转型。3)风险偏好提升带动资金流入。除了改革转型带动的风险偏好上升外,资本市场开放,引入长期资金入市也是A股配置价值抬升的有效途径。沪港通即将开通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长期来看未来有望通过放开外资对A股的投资限制、养老金入市、加入MSCI指数等加快资本市场开放的步伐,均有利于增加全球资金对A股的风险偏好,当前A股市场正面临战略性配置机会。
非银行金融板块中的保险、证券行业基本面仍持续向好:券商将是资本市场改革与扩容的最大受益行业,同时也将在竞争中迎来全面创新,已公布行业数据显示券商业在市场扩容与全面创新中获得了良好的发展,且券商的盈利能力已经随着创新业务的发展具有更强的稳定性。证监会下调券商三项风控指标,着力于“负债”、“资产”两端松绑的政策将为证券行业拓宽长期发展空间,进一步提升券商的杠杆以及券商资产配置的灵活性。后续整体券商板块将实现更大的业绩弹性,ETF期权、沪港通、新三板扩容等将长期利好券商行业,从基本面看,券商的综合资本实力、业务广度和深度均超过2012年,因此看好券证券行业在此轮创新政策预期中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保险行业的基本面触底反弹,无风险利率已开始下降,结合良好的基本面表现,后续保险股有望迎来估值修复的趋势性行情。主要表现在:1)保费端:开门红保费和新业务价值增速远超市场预期;2)投资端:在债权计划等高收益资产的推动下投资收益率稳步上升;3)业绩端:保费反弹、投资维持高位的情况下业绩保持高速增长。目前国内保险行业估值处于历史低点,与海外保险市场相比,国内保险行业估值明显偏低,投资价值明显。
作为被动型投资基金,本基金将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为投资者提供质地优良的指数投资工具,既为短期投资者提供“高弹性、高波动”的投资工具,又为长期看好非银行金融行业投资前景的投资者提供方便、高效的投资工具。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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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5.2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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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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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根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9月6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于2014年6月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华泰证券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除华泰证券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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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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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