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现有董事10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董事杨放春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长任志军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1.3 公司负责人任志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龙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蓓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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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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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指标变化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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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9.51%,系支付的保证金及其他非关联公司的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31.79%,系本期购入的用于销售的计算机软硬件及高速公路机电设备增加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增加95.26%,公司于2013年12月支付对“北京易联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投资款216万元,持股比例27%,该公司已于2014年1月办理完工商登记手续,故由“其他非流动资产”转为“长期股权投资”;
开发支出:期末较期初增加181.92%,系本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减少54.30%,系本期摊销房屋装修费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34.55%,系本期支付职工工资及福利费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46.25%,系本期支付2013年度所得税及其他应交税金所致;
应付股利:期末较期初减少66.96%,系本期支付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2年股利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74.95%,系收到的其他非关联公司的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期末较期初减少45.17%,系个别子公司本期亏损所致。
3.1.2 报告期内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变化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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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长29.14%,系本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验收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较去年同期下降51.84%,系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较去年同期下降100%,去年同期的投资收益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由于出售部分股权等原因,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已于2013年6月改为成本法核算,不再涉及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117.0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增值税返还增加所致;
净利润: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加96.35%,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管理费用增加及营业外收入增加共同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191.59%,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71.54%,系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承诺类型:解决同业竞争
承 诺 方: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本公司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
承诺时间及期限:长期有效
是否有履行期限:是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是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无
公司名称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任志军
日期 2014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