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古共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聂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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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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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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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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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公司对宜宾天科煤化工有限公司投资成本为2240万元,截至2010年末已减值为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决议通过同意解散宜宾天科清算解散事宜。2013年11月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宜宾天科煤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司对宜宾天科煤化工有限公司不再具有重大影响。截至2014年9月30日,宜宾天科煤化工有限公司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
3.5.2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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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准则变动影响的说明
按照新发布的《职工薪酬》准则规定,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内部退休计划属于《职工薪酬》准则设定受益计划的规范范畴。
公司于2007年1月1日根据经董事会批准的内部退休计划,计提辞退福利7,691,244.33元,采用同期国债利率进行折现,并已逐年发放,截止2014年9月末折现后的辞退福利余额为2,693,837.02元。本次《职工薪酬》准则变动对公司经营成果无影响。
公司名称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古共伟
日 期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5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201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古共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充分的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议案。
(二)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变更调整的决议
按照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变更调整如下: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重新分类,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进行核算,截止2014年9月末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金额为11,335,302.57元的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年初数也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335,302.57元,调整减少"长期股权投资"11,335,302.57元。上述调整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调整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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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内部退休计划属于《职工薪酬》准则设定受益计划的规范范畴。
公司于2007年1月1日根据经董事会批准的内部退休计划,计提辞退福利7,691,244.33元,采用同期国债利率进行折现,并已逐年发放,截止2014年9月末折现后的辞退福利余额为2,693,837.02元。本次《职工薪酬》准则变动对公司经营成果无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议案。
(三)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公司房屋租赁及仓储物流业务”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决议
为了盘活公司部分闲置资产,有效利用资源配置,提高资产收益率,公司拟将凯瑞楼闲置楼层、棠湖园区闲置厂房及单身楼和门面等进行清理出租,从事仓储物流方面业务。为了达到合法经营目的,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在公司经营范围项目增加“公司房屋租赁及仓储物流业务”。
同时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中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条款做相应修订:
公司经营范围由“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碳一化学技术及催化剂,变压吸附气体分离技术及装置,工业特种阀门,合成芳樟醇、维生素E系列精细化工品(不含药品),工业气体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相关的工程设计和承包,气瓶检验,工程咨询。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变更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碳一化学技术及催化剂,变压吸附气体分离技术及装置,工业特种阀门,合成芳樟醇、维生素E系列精细化工品(不含药品),工业气体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相关的工程设计和承包,气瓶检验,工程咨询。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公司房屋租赁及仓储物流业务。”。
该事项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报备文件:
1、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变更调整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6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监事郭景文先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201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给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三)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在公司二楼2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监事郭景文先生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卢伟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波先生主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充分的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议案。
(二)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全面审核,监事会认为:
1、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议案。
(三)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变更调整的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变更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变更调整。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 报备文件
1、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