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边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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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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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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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8.84%,主要原因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89.17%,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增合并东大泰隆、沈阳科达洁能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9.80%,主要原因是由于安徽科达洁能在建项目增加致预付款增加,以及新增合并东大泰隆带入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17.42%,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增合并东大泰隆带入所致。
(5)长期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2.78%,主要原因是由于融资租赁业务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4.28%,主要原因是由于沈阳科达洁能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7)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21.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科达洁能短期借款增加2.49亿元,安徽信成短期借款增加2.3亿元所致;
(8)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67.66%,主要原因是由于报告期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较多所致。
3.1.2 利润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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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费用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3.58%,主要原因包括:①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管理人员职工薪酬相应增加;②新产品研发投入加大。
(2)财务费用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33.11%,主要原因是由于贷款利息支出增长较多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56.56%,主要原因是由于应收款项余额较期初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也大幅增长。
3.1.3 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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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0.34%,主要原因是由于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销售回款相应增长所致;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2.24%,主要原因是由于随销售规模的增长采购付款也相应增长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54.73%,主要原因是由于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增长相应支付税款增长较多所致;
(4)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1.68%,主要原因是各项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5)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为1,933.54万元,为收购石材公司29.36%的股权对价。
(6)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262.56%,主要原因是由于报告期融资租赁业务量增长对银行贷款新增需求增加所致;
(7)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82.4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到期偿还的银行借款金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所致;
(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74.04%,主要原因是由于报告期现金股利分配增加及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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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
证券代码:600499 股票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 2014-038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在公司103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边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授权代表0人,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起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合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科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14-039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青菊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授权代表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以下审核意见: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1至9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14-040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不构成影响。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企业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2014年7月1日起,公司执行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前述会计准则的执行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通知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