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雨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昌莉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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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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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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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3,771,082.58元较本年年初数减少68.52%,主要原因是本期解付税款专户土地增值税;
应收票据0元较本年年初数减少1,9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期背书转让票据;
应收账款10,375,097.54元较本年年初数增加43.90%,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了待收工装客户销售款;
预付款项465,560.99元较本年年初数增加68.86%,主要原因是按合同约定预付原材料及设备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928,000.00元较本年年初数减少34.33%,主要原因是公司所持长江证券股票公允价格变化及出售部分股票;
应交税费3,287,599.15元较本年年初数减少48.68%,主要原因是本期解付税款专户土地增值税;
其他应付款53,970,071.57元较本年年初数减少45.10%,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安徽蓝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00万元;
营业总收入37,945,263.91元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4.7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存在棉纺织业务、以及本期受市场环境影响,导致营业总收入减少;
营业成本36,826,946.89元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7.33%,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存在棉纺织业务、以及本期受市场环境影响,收入减少相应成本减少;
营业税金及附加666,720.48元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1.59%,主要原因是本期应缴增值税额增加使得相关附加税随之增加;
销售费用1,528,946.86元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0.72%,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存在棉纺织业务市场推广费用;
财务费用2,895,331.92元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2.14%,主要原因是本期贷款规模缩减,利息支出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4,520,418.95元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3.85%,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存在棉纺织产品减值等;
投资收益本期金额为2,713,844.56元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7.09%,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出售公司所持长江证券股票产生收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894,596.35元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6,217,505.25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市场低迷呢绒回款较同期减少,且上年同期存在色织业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00,643.00元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7.9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出售公司所持部分长江证券股票收到款项;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6,000.00元较上年同期数增加95,715,822.67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取得银行借款3,700.00万元,取得安徽蓝鼎控股集团无息借款10,209.66万元,而偿还丝宝实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无息借款22,090.68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5月27日,本公司接到安徽蓝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集团”)通知,蓝鼎集团正与深圳德泽世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泽世家”)协商公司控股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实业”)100%股权转让事宜,协议双方就转让蓝鼎实业100%股权的相关事宜已达成原则性共识,并签订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协议双方将根据蓝鼎实业现有资产进行协商,待进一步尽职调查、审计等程序完成后确定最终价款,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并未涉及对上市公司的任何安排。
蓝鼎集团与德泽世家此次签署的只是框架协议,签订正式合同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等情况作进一步洽谈,还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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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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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2013年度分红款275,000元。因长江证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获得1,100,000股股票。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出售长江证券1,100,000股,取得收益2,438,844.56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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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曹雨云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蓝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4-15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