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景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海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海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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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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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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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预付账款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公司季节性中药材采购预付货款所致;
B:应收利息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公司本期将部分临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计提的利息所致;
C: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公司本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所致;
D: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原因:本期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新增对杭州桐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7.50%的股权投资所致;
E:应交税费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本公司上年末计提的税费已于本期缴纳所致;
F:应付利息增加的原因:系本公司本期计提应付短期融资券利息所致;
G:应付股利减少的原因: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太新龙医药有限公司向参股股东支付股利所致;
H:其他应付款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往来款项减少所致;
I: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的原因:系本公司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到期偿付所致;
J:其他流动负债增加的原因:系本公司本期发行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所致;
K:长期应付款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本公司支付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租金所致;
L: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温州桐君堂药材有限公司因资产评估增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M:少数股东权益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公司少数股东增加投资所致。
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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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增加引起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B:营业外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本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C:营业外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本公司本期固定资产处置等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D:所得税费用减少的原因:主要因利润总额下降,引起所得税费用减少;
E: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少数股东损益减少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医药经销商集中进行新版GSP认证,公司药品销售也受到一定影响;同时报告期间公司着手对现有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压缩低毛利及负毛利产品的销量,重点培育双金连合剂、双黄连口服液(儿童型)等独家品种的市场,并对部分品种规格实行底价代理模式,此次调整使公司销售收入有较大比例的下降;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规模扩大,财务费用有所上升,造成公司利润下降;同时控股子公司因本期进行新版GSP认证、GMP改造也使其销售收入及销售利润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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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本公司阶段性原料、产品储备及预付采购货款,造成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B: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大所致;
C: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公司于上年同期收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导致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流入较大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于2014年10月13日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第14137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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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4年1-7月,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企业会计准则。其中,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外,其余7项准则要求于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列报。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情况:公司执行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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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没有影响。
3.5.2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无
3.5.3 其他
无
公司名称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景亮
日期 2014-10-24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