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本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3 公司负责人曲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金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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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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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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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138.72%,主要系公司本期中签新股及短期国债回购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81.46%,主要系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00%,主要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增加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减少88.24%,主要系本期公司转让宁夏寰美乳业发展有限公司45%股权所致。
5、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367.36%,主要系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新开门店在建工程增加及购入经营用营业房所致。
6、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本期归还借款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75.85%,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年度绩效工资所致。
8、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53.83%,主要系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应付购房款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64.21%,主要系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确认财政补贴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10、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减少85.02%,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亏损增加及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转让所致。
11、管理费用较同期增加38.69%,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及子公司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开业各项费用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较同期增加52.76%,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及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1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同期增加217.56%,主要系公司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14、投资收益较同期增加449.94%,主要系公司本期处置宁夏寰美乳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取得收益及收回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投资收益所致。
15、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增加126.70%,主要系公司调改处置百货现代城店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16、所得税费用较同期增加65.89%,主要系公司本期取得处置宁夏寰美乳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收益,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7、少数股东损益较同期减少347.33%,主要系子公司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本期亏损增加及子公司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减少所致。
18、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73.59%,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同期增加所致。
19、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90.08%,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回投资及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同期增加所致。
20、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236.93%,主要系公司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同期减少,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鉴于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一直未能及时向公司整体移交经竣工验收后的商业用房,致使公司较长时期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场装修,根据合同有关规定我公司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在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通报后,我公司已向对方提交了经公证后的解约函,要求解除与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收回公司在订立合房屋租赁合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支付的6000万元定金。截止本报告期末,就该定金的回收事宜,我公司正在与对方协商中。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银川市东桥家电有限公司、梁庆、王春华、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所做相关承诺事项均在正常履行中。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