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季度报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1.3 公司负责人孟志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根全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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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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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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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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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变更了对部分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核算,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要求追溯调整期初数,涉及金额12165.18万元,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5.2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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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公司追溯调整2013年1-9月和2013年7-9月的利润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科目和少数股东损益科目金额,以及2013年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科目、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和少数股东权益科目金额,其中2013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调减2.34亿元,少数股东损益调增2.34亿元;2013年7-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调减0.86亿元,少数股东损益调增0.86亿元;2013年末未分配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调增3.09亿元,少数股东权益调减3.09亿元。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