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新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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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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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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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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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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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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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化项目(一期)正在建设中,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3,657.5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2,928.36万元。年产2万吨高纯铝生产线中的年产1万吨高纯铝生产线已投入生产,剩余年产1万吨高纯铝生产线正在建设中;年产1200万平方米化成箔生产线以及年产2万吨环保型电子铝箔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已投入生产。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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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使得产品平均价格下降、毛利率降低;2、公司产品销量增加,运费相应增加导致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公司符合确认营业外收入条件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减少。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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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要求,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部分业务进行了追溯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4-045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0月2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报备文件
(一)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4-046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要求,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部分业务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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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变更的相关情况,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4-047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0月2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了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报备文件
(一)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