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永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永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注:控股股东李安民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中315,738,000股已于2009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
三、重要事项
13.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受行业、市场、区域信贷环境恶化以及关联方大幅减产等因素影响,公司做出高炉停产、焦炭限产的决定。为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信贷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成本,提升利润空间,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启动债务优化工作。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银行进行协商,共同拟定债务优化方案,从而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也使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公司长远稳定发展。
公司在进行债务优化过程中涉及的部分银行债务和关联担保逾期,以及诉讼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10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所处的钢铁、焦化行业持续低迷,行业效益低下,再加上第三季度以来公司主导产品停产、限产,产销量减少,单位成本中固定成本增加,产品毛利微薄,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本公司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的计量》的规范范围。该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将原先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净额15,662万元,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进行核算。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24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4—039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二○一四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一四年第三次会议于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经全体董事讨论,均以八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4-040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二○一四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二○一四年第三次会议于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风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均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谨慎审核,认为:(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4—041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二○一四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根据该准则的规定,本公司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的计量》的规范范围。
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报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
该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情况
对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以及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公司将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及调整有关项目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