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平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生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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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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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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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7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豁免公司2.9亿元债务,其免除债务将直接进入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损益。免除债务将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及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经营及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豁免公司2.9亿元债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1号)。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无
公司名称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平芹
日期 201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