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盛佩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著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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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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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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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系公司已办妥相关房地产过户手续,预付购房款转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2) 主要系本期购买一年期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3) 主要系本期公司新购置房产对外出租,相应增加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4) 主要系预收业务增加所致;
(5) 主要系本期预提工资增加所致;
(6) 主要系应交所得税比年初减少所致;
(7) 主要系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8) 主要系期末美元汇率较年初上升较大,导致公司应收Falcon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货款产生较大的汇兑收益所致。上年同期美元汇率下降;
(9) 主要系期末美元汇率较年初上升较大,导致公司应收Falcon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货款产生较大的汇兑收益所致。上年同期美元汇率下降;
(10) 主要系本期收到华拓股权转让款,导致公司投资收益相应增加所致;
(11) 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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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因公司年初转让参股公司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95%股权,确认投资收益,致使公司净利润大幅上升,上年同期未发生影响公司利润的重大事项,因此经公司计划财务部的初步测算,预计可能造成2014年度报告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70%左右。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同时追溯调整对于前期比较报表的影响。本次调整仅对2013年12月31日及本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 年度及本报告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均未对公司2013年12月31日及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2013年度及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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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2013年12月31日及本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本报告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证券代码:600272 证券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14-028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3名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25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4-030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 25日
证券代码:600272 证券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14-029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14—030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共七项会计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三季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详见2014年10月25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4-028、029号公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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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表》的情况
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 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相关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 25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