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下表载列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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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本公司董事长高国富、财务负责人潘艳红、总精算师张远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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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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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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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H股)的登记股东名册排列。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客户持有。因联交所并不要求客户向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申报所持有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规定,当其持有股份的性质发生变化(包括股份被质押),大股东要向联交所及公司发出通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知悉大股东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发出的上述通知。
三、季度经营分析
2014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514.86亿元,同比增长9.4%。其中:太保寿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807.55亿元,同比增长5.1%;太保产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706.64亿元,同比增长14.8%。
太保寿险
2014年前三季度,太保寿险实现业务收入807.55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新保业务收入283.74亿元,续期业务收入523.81亿元。营销渠道业务保持较快增长,实现新保业务收入134.57亿元,同比增长27.7%。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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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直销渠道含电网销等业务。
太保产险
2014年前三季度,太保产险实现业务收入706.64亿元,同比增长14.8%,其中:车险业务收入544.10亿元,同比增长16.2%;非车险业务收入162.54亿元,同比增长10.6%。电网销业务保持较快发展,收入达到116.17亿元,同比增长17.7%;交叉销售业务收入为27.05亿元,同比增长17.3%,电网销及交叉销售收入占太保产险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20.3%。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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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业务
截至2014年9月30日,集团管理资产达到8,863.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7%,其中:集团投资资产7,644.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6%;第三方管理资产1,218.5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2.6%。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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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投资资产投资组合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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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
2、其他固定收益投资包括存出资本保证金及保户质押贷款等。
3、其他权益投资包括非上市股权等。
4、贷款及其他主要包括定期存款、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及投资性房地产等。
四、重要事项
4.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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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先后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但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本公司作为境外上市公司,在编制2013年度财务报表时已执行上述前6项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度中期财务报表时已执行上述第7项会计准则,并已分别在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2014年度中期财务报告中作出了相关披露。上述7项会计准则的变化,除导致新增部分披露外,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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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日期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2014-030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10月24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高国富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其中:吴菊民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书面委托霍联宏出席会议并表决;郑安国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书面委托王成然出席会议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巍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外部审计机构对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进行审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2014-031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10月24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戴志浩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其中:袁颂文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书面委托宋俊祥出席会议并表决。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巍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