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贺占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永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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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915,938,473.63元,较期初余额增加66.32%,主要原因是本期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回款承兑汇票比例较大。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36,290,753.54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07.57%,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本期增加信用客户额度。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451,064,831.91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55.54%,主要原因是本期贸易企业预付款增加较大。
4、存货期末余额为380,337,561.08元,较期初余额增加66.90%,主要原因是化工产品期末库存量较上年增幅较大。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26,924,853.21元,较期初余额减少61.13%,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本期已偿还保理业务借款保证金1.8亿元。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78,474,00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75.6%,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加投资5,000万元。
7、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57,918,028.76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2.69%,主要原因是上期子公司内蒙古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中含有土地出让金,本期转入无形资产。
8、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25,039,453.63元,较期初余额增加72.66%,主要原因是预收的货款金额增加较大。
9、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66,384,063.29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2.67%,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本期支付了上年计提的公司债券利息8,000万元。
10、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为442,644,039.56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1.39%,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期部分费用已入账未付款。
11、实收资本期末余额为1,390,553,88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81.11%,原因是本期发行股份6.23亿股,购买资产所致。
12、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645,460,142.42元,较期初减少49.07%,主要原因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金额为5,419,053,438.5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36%,主要原因是本期本公司碱类产品售价高于去年同期,销量小幅增长,煤炭及甲醇贸易量较上年增加。
2、营业成本本期金额为3,829,304,460.5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59%,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化工产品甲醇销量高于上年同期,煤炭及甲醇贸易量较上年增加。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为14,975,301.5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6.12%,主要原因是本公司2013年度收回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股权转让款288,654,000.00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减少。
4、投资收益本期金额为-2,539,445.0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3.84%,主要原因是联营企业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
5、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7,288,307.3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4.05%,主要原因是本期本公司未收到政府补贴。
6、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556,863.5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9.64%,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本期对外捐赠较上年同期减少。
现金流量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3,563,472,668.5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6.5%,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本期碱类产品价格及销量高于上年同期,化工产品甲醇销量及售价均高于上年同期,煤炭及甲醇贸易量较上年增加。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522,828,993.2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0.19%,主要原因是本期本公司化工产品甲醇产量高于上年同期,煤炭及甲醇贸易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311,911,443.9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0.20%,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项目基本完工,投入减少。
4、投资支付的现金期末数为50,00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本公司增加投资内蒙古西北煤炭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上年未发生。
5、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未发生。
6、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期末数为19,30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0.31%,主要原因是上期内蒙古博源新型能源有限公司收到投资98,000,000.00元,本期未发生。
7、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现金本期金额为382,847,87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6.69%,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融资租赁借款金额高于去年同期。
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4,002,113,36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6.99%,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到期借款金额较大。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293,792,096.6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35%,主要原因是本期本公司贷款余额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向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即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实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汉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银金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南昌中科摇篮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奥美股权投资基金(上海)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中源化学81.71%股权,并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总额的25%。
2013年4月15日,公司宣布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2013年7月17日,召开了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相关议案,公司股票于2013年7月18日复牌;2014年1月14日,召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摘要;2014年2月1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摘要;2014年3月25日,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2014年4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4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4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将召开工作会议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通知,公司股票于2014年6月25日开市起停牌;2014年7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30次工作会议审核并获得有条件通过,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2日开市起复牌;2014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4]772号”批复正式核准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4年8月20日,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中源化学81.71%股权经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至本公司名下;2014年8月28日,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622,739,897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390,553,880股。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并于2014年9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确数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贺占海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4-07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披露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4-073),因工作人员疏忽,误上传为《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披露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时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股东持股数量应当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其权益数量合并计算,经公司对信用担保账户分拆合并计算,现将2014年第三季度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更正披露如下: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更正前: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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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更正后: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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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的《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14年10月25日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4-73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