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公司
  • 5:市场
  • 6:互动
  • 7:研究·宏观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229:信息披露
  • 230:信息披露
  • 231:信息披露
  • 232:信息披露
  • 233:信息披露
  • 234:信息披露
  • 235:信息披露
  • 236:信息披露
  • 237:信息披露
  • 238:信息披露
  • 239:信息披露
  • 240:信息披露
  • 241:信息披露
  • 242:信息披露
  • 243:信息披露
  • 244:信息披露
  • 245:信息披露
  • 246:信息披露
  • 247:信息披露
  • 248:信息披露
  • 249:信息披露
  • 250:信息披露
  • 251:信息披露
  • 252:信息披露
  • 253:信息披露
  • 254:信息披露
  • 255:信息披露
  • 256:信息披露
  • 257:信息披露
  • 258:信息披露
  • 259:信息披露
  • 260:信息披露
  • 261:信息披露
  • 262:信息披露
  • 263:信息披露
  • 264:信息披露
  •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关于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的公告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项目公告
  •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结果公告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度第十三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结果的公告
  •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4年10月25日   按日期查找
    2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48版:信息披露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的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项目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结果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度第十三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结果的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4-055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4年10月17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朱勇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4-057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网公告附件: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公司章程》修订说明

      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章程(2014年10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3、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10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4-05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4年10月17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耀生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网公告附件: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4-05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3日(星期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股份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层公司会议室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第1、2、3项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4-055号)。以上第1项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4-056号)。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凡2014年11月3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即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书见附件1)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层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06

      联 系 人:关志强先生

      联系电话:010-51695607

      联系传真:010-65220997

      联系邮箱:guanzhiqiang@interchinawater.com

      (二)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上网公告附件: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

      附件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 先生 / 女士 )代表( 本公司 / 本人 )出席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召开的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 /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提示:本段三个括号内容请打“√”选择)。

      (上表内容请打“√”选择)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事项:代表 本公司 / 本人 出席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人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 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

      ?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议案个数: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分项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3日(星期一) 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187)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3项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二)如某 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某 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项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四)如某 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第3项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项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