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4-029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已于日前裁定受理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四家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以下简称为“德勤”)。德勤为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龙宇燃油”)船加油业务客户,公司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截至德勤等五家公司进入破产重整,公司账面对德勤等五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合计为2,301.24万元;
二、公司获取的德勤等五家公司合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会议资料显示:
1、根据德勤等五家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截至2014年6月30日,德勤等五家公司合并的资产总额283,634.09万元,负债总额232,335.02万元,净资产51,299.07万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如对德勤等五家公司依法合并重整,申报债权人数将降至179户,申报债权总金额可调减至351,348.14万元;
2、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和定海区人民政府专项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并经定海人民法院同意,舟山市定海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向德勤等五家公司提供了5,000万元款项,专项用于支付德勤等五家公司的员工工资以及恢复生产经营等。截至目前,前述款项已经全部到位。
三、鉴于德勤等五家公司已开始恢复生产经营,公司以其现款交易为前提,对其恢复部分供油业务。
截至目前,德勤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仍在起草,尚未提交债权人,德勤等五家公司破产重整对于公司上述应收账款的影响暂时无法确定。在《重整计划(草案)》暂无确切提交日期的情况下,公司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谨慎起见,特就相关情况做出以上说明。
对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