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康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雪堂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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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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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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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2006年12月8日本公司与绍兴九洲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九洲化纤)、海南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中恒实业)签署的相关股权收购协议,本公司拟收购绍兴九洲化纤和海南中恒实业所持有的绍兴兴虹化纤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兴虹化纤)81%股权和10%股权,本公司已分别向绍兴九洲化纤和海南中恒实业预付了17,000万元和2,360万元的股权收购款。2008年6月30日,上述股权收购协议中止,绍兴九洲化纤与海南中恒实业应于2009年4月30日前分别向本公司返还已预付的股权款17,000万元和2,360万元。
本公司已于2008年收到海南中恒实业的返还款2,360万元;因绍兴兴虹化纤已纳入绍兴市搬迁(关停)企业名单(绍市工提转搬办(2008)第3号),绍兴九洲化纤未能履约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先决事项,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日,本公司尚未收到绍兴九洲化纤应返还的股权款17,000万元。
绍兴兴虹化纤的主要资产包括坐落于绍兴市人民中路570号的土地使用权(绍市国用(2003)字第1-5462号宗地及绍市国用(2003)字第1-5463号宗地,土地使用面积为31,548.90㎡),为保证本公司利益,绍兴九洲化纤将其持有的绍兴兴虹化纤的所有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并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事项。在此期间,绍兴九洲化纤与多家公司洽谈出售其股权及绍兴兴虹化纤的股权及资产事宜,绍兴九洲化纤承诺,在收到股权款转让款后立即清偿本公司1.7亿元款项及利息。
2013年4月23日,本公司与绍兴九洲化纤及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大集团)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与绍兴九洲化纤签署偿还协议,上述协议约定:在绍兴九洲化纤完成对绍兴兴虹化纤的资产负债剥离、税务清缴、地块改性以及拆迁安置工作的交易先决条件后(协议中约定交易先决条件完成截止日为2013年11月15日),绍兴九洲化纤将所持有绍兴兴虹化纤的全部股权转让国大集团,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500万元。鉴于绍兴九洲化纤尚未返还本公司17,000万元,与本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绍兴九洲化纤同意国大集团依据本协议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全部用于清偿其对本公司的债务,并由国大集团直接向本公司以资产或现金方式进行支付。在三方协议生效之日起,绍兴九洲化纤向国大集团转让股权所得对价全部由本公司享有,同时本公司不再向绍兴九洲化纤追索17,000万元欠款本金及其利息,即绍兴九洲化纤应返还本公司款项及其利息全部由国大集团所支付对价进行冲抵,由国大集团直接向公司以资产或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由于政府审批等原因,原协议约定先决事项无法按期完成,依照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协议各方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将原协议中约定交易先决条件完成截止日期由―2013年11月15日改为―2014年11月15日,其他条款不变。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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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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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3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公告编号:2014-22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