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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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陈景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红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红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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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司股份面值为人民币0.1元;
(2)因本公司于2014年9月继续实施H股回购,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扣减H股回购后的加权平均股份数计算。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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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经营成果
2014年1-9月,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06.0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5.73亿元(上年同期:370.28亿元),增长9.65%;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19.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0亿元(上年同期:17.89亿元),增长10.04%,较中期业绩增幅提高9.01个百分点(中期同比增长1.03%)。
3.1.2下表列示截至2014年9月30日及2013年9月30日止按产品划分的销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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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销售收入中含黄金制品销售业务收入3.31亿元、铜管销售收入5.35亿元、铜板带销售收入4.59亿元、球墨铸铁4.16亿元、铁焙砂1.71亿元、硫酸1.69亿元,其他产品、中间业务、服务业务等27.46亿元。
注2:以上分产品数据均为抵消内部销售前的数据。
本集团2014年1-9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增长,主要归因于销量的增长。销量对收入的影响主要为:(1)冶炼产品销量同比大幅上升,冶炼加工及贸易金、冶炼产铜、冶炼锌的销量同比分别上升了44.73%、8.64%和18.19%;(2)矿山产金、矿山产铜、矿山产锌和铁精矿销量同比分别上升4.74%、4.48%、30.50%和28.78%。
3.1.3销售成本及毛利率分析
本集团以矿山开发与冶炼加工为主。矿山产品的销售成本主要包括采矿、选矿、矿石运输成本、原材料消耗、动力、薪金及固定资产折旧等;冶炼产品的销售成本主要包括精矿采购、冶炼加工辅助材料、燃料及动力、薪金及固定资产折旧等。
下表列示截至2014年9月30日及2013年9月30日的分产品单位销售成本和毛利率的详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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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产品毛利率按抵消内部销售前的数据进行分析,综合毛利率按抵消内部销售后的数据进行计算。
本集团综合毛利率为15.66%,同比下降了2.26个百分点。不含冶炼加工产品的综合毛利率为41.63%,同比下降了8.3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黄金、铜、铁等金属价格同比大幅下跌,下跌幅度分别为:13%、9.33%和14.17%。
3.1.4 期间费用分析
销售费用:报告期本集团的销售费用61,972万元,同比增加22,777万元,上升了58.11%(上年同期:39,19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子公司销量增加运输费用上升。
管理费用:报告期本集团的管理费用为164,641万元,同比增加5,796万元,上升3.52%(上年同期:158,845万元),主要原因是(1)今年新并购洛阳坤宇、金昊铁业由基建转入生产,管理费用增加;(2)人工成本上升、无形资产摊销、固定资产折旧等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报告期本集团的财务费用为52,074万元,同比减少26,485万元,下降了33.71%(上年同期: 78,55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利用发行中期票据、黄金租赁等融资工具降低平均资金成本,以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1.5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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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项目变动原因: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主要由于2014年前三季度黄金租赁现货及套期保值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
主要由于2014年前三季度部分票据到期兑现及未到期票据贴现所致。
(3)应收账款
主要由于部分子公司对客户赊销增加所致。
(4)预付账款
主要由于2014年部分冶炼加工企业预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5)存货
主要由于2014年9月末部分新投产冶炼企业及房地产公司存货增加所致。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主要由于2014年前三季度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7)工程物资
主要由于本集团部分子公司基建工程所需物资及待用设备所致。
(8)交易性金融负债
主要由于2014年前三季度黄金租赁规模增加所致。
(9)应付股利
主要由于2014年前三季度部分子公司通过了股东会分红决议所致。
(10)应付债券
2014年9月份公司发行25亿人民币中票所致。
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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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
(1)营业税金及附加
主要由于部分矿产品资源税税率同比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
详见“3.1.4 -期间费用分析”部分。
(3)财务费用
详见“3.1.4 -期间费用分析”部分。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主要由于2014年前三季度套期保值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
主要由于套期保值平仓盈利同比增加所致。
(6)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主要由于个别子公司处置了部分落后淘汰的固定资产。
(7)少数股东损益
主要由于部分非全资子公司盈利水平同比下降所致。
(8)其他综合收益
主要由于2014年前三季度受汇率变动影响,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负差减少;以及处置部分原公允价值下跌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现金流量表大幅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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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是2014年前三季度库存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由于2014年前三季度本集团融资规模净增加,以及发行25亿人民币中票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根据该授权,本公司于2014年9月开始实施H股回购。从2014年9月15日(首次实施)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合计回购H股数量为17,972,000股,支付总金额为35,041,020港元(不含佣金等费用)。
本公司于2014年9月3日至4日进行了2014年度第一期和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本次发行规模合计为人民币25亿元,期限5年,发行利率5.5%,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9月5日到账。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兴杭国投”)承诺:在兴杭国投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兴杭国投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本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本公司将享有优先权,兴杭国投及其他全资或控股企业将不会发展同类业务。
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无违反情形。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4年上半年,财政部制定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在编制2013年年报和2014年一季报时提前执行了上述前5项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半年报时提前执行了上述后2项会计准则,并按照相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3年年报及2014年半年报中“附注二、2-采用若干修订后/新会计准则”。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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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将原来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相应调整了“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年初比较数据。公司于披露2014 年半年报时,已对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期初数进行调整,上述追溯调整已提交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4-063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8日以内部公告方式发出通知,10月24日在公司厦门分部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现场出席10名,委托出席1名),董事邱晓华因公出差,委托董事王建华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陈景河董事长主持,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有关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zjky.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处理公司H股(2003-2006年度)未领取股息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会议同意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2003年度、2004年度、2005年度和2006年度无人认领的H股股息,在适用的有关时效期限届满后由公司收回。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邱冠周先生任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鉴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邱冠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姜玉志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已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邱冠周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4-064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理财业务的提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累计发生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及本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5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务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2.5亿元的投资理财业务,投资产品包括有价证券、基金和信托产品、半年期以上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和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严格执行中国银监会规定的监管比例要求,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三年。
公司已于2014年4月30日和2014年8月16日分别披露了截至2014年3月底和截止2014年6月底的理财实施情况公告(“临2014-030”和“临2014-047”),现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14年9月底购买理财产品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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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紫金财务公司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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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信托产品分期支付利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紫金财务公司开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是财务公司正常合规业务行为,通过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提升自身效益,实现综合发展。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