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4-063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4年10月24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的董事9人,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张玉卓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作书面确认。
2、授权由张玉卓董事、凌文董事和韩建国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就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进行其认为合适或必须的修改,并按境内外上市规则要求进行披露。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中国神华执行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公司执行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
2、根据新会计准则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变更及调整。
3、授权由张玉卓董事、凌文董事和韩建国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对涉及追溯调整的相关情况进行披露。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公司本次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而发生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执行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公告》。
三、《关于向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神华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本公司向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集团”)出售神华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销售集团以股权方式支付本公司对价人民币14,950.19万元(以实际交割日汇率换算为准)。
2、与销售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3、授权由张玉卓董事、凌文董事和韩建国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处理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4-064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6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方式发送了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4日(星期五)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现场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翟日成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黄清先生列席了会议。
经过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截至监事会决议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中国神华执行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而发生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以及根据新会计准则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的变更及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4-065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
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而发生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实施。本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相关财务报告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了追溯,该等调整系资产项目的重新分类列示,对公司的损益、资产总额、权益均无影响。
一、概述
2014年上半年,财政部相继修订和发布了8项新会计准则。其中,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7项会计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并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1项新修订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于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
根据证券监管要求,本公司已提前执行了部分准则,具体执行情况请见本公告第二部分。
2014年10月2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神华执行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执行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根据新会计准则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变更及调整。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会计准则执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除子公司以外按成本法核算的其他投资)”的核算范围和分类进行了调整。本公司已于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2014年6月30日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具体影响如下:
■
上述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数据已在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上述调整只是资产项目的重新分类列示,对公司的损益、资产总额、权益均无影响。
2、执行其余新会计准则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已于2013年度财务报告中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本公司执行上述6项新会计准则不涉及对公司已披露财务报告相关项目及其金额的追溯调整。
公司计划将于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预计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将不涉及对公司已披露财务报告相关项目及其金额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本公司本次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而发生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神华执行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以及根据新会计准则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的变更及调整。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 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4-066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网络交流会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14年10月25日披露。为解答投资者对本公司经营情况的问题,本公司将于201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举办“中国神华投资者网络交流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加。交流会安排如下:
1. 时 间: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15:30至16:30
2. 公司人员: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者关系部等相关工作人员
3. 会议方式:请投资者注册、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点击首页“上证e访谈”栏目的“中国神华投资者网络交流会”访谈链接,进入交流环节。投资者可在线提前提交关注问题。
4. 咨询电话:010-5813 1088、5813 3355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4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