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5月14日-2014年9月30日)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5月14日,建仓期为2013年5月14日至2013年11月13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三季度,市场整体表现较好,本基金在二季末充分利用市场调整优化个股、提高仓位,而在本季也依据市场的轮动而不断动态调整、优化组合,取得了相对较好的业绩表现,报告期内净值实现正增长。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7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02%,基金投资收益高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管理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1、本基金投资的上市公司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啤酒,代码:600132)于2013年12月27日发布公告称其于2013年12月26日收到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发出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告知书》、《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排污费补缴通知书》。根据《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告知书》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调查认定公司所属北部新区分公司在2009年2月至2013年5月期间违法排放污水共计1,517,141吨,并拟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74条之规定对本公司做出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追缴违法排放污水所应缴纳的排污费及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公司于2014年1月1日发布《关于收到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有关规定,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决定对本公司予以以下行政处罚:1、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处应缴纳排污费二倍罚款24,948,000元。
本基金有关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在被收到告知书后立即发布若干公告详细披露了以上情况,并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整改意见实施整改措施,成立整改项目组,开展自我审核,下发"环保行动计划指南"文件,提升环保管理意识,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加强环保知识与技能培训。本基金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公司有主动改正错误的态度,且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北部新区分公司的污水排放已完全符合相关排放标准,上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情况对公司北部新区分公司的生产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因此不会显著影响公司未来的投资价值。
2、本基金投资的上市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代码:600028)于2014年1月13日发布公告称2013年11月22日凌晨,公司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东黄复线原油管道发生破裂,导致原油泄漏,部分原油漏入市政排水暗渠。当日上午10点25分,市政排水暗渠发生爆炸,导致周边行人、居民、抢险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本次事故共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公司对遇难者表示沉痛的悼念,对受伤人员及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公司决定将每年11月22日作为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警示日,以告慰逝者,警示后人。本次事故发生后,公司及时进行抢险、搜救、清理和善后处理工作,积极配合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进行相关分析调查,同时调整生产运行,努力减少本次事故对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国务院对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中国石化及当地政府的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统计,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75,172万元,公司将承担其相应赔偿责任。相关资金主要来自中国石化在以前年度积累的安全生产保险基金和公司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商业巨灾保险的保险理赔资金。
本基金有关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基金经研究认为,在事故发生后公司及中国石化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服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对本次事故责任的认定,并接受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并且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全面排查整改油气管网等各类隐患,牢记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各项制度。本基金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有主动改正错误的态度,且公司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2014年公司适逢国企改革和油气改革的双重利好因素推动,具备未来的投资价值。
其余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无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批准文件
2、《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cfunds.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