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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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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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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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60%×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 + 4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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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及对象的规定:本基金投资股票的比例为0-95%, 投资债券及现金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为5-10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净值的3%,同时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大于或等于5%。本基金于2013年11月6日成立,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相关比例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2、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6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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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公司交易部在报告期内,对所有组合的各条指令,均在中央交易员的统一分派下,本着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执行了公平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宏观与政策分析:
2014年8月份,宏观经济呈现超预期下滑,其中工业增加值当月同比降至6.9%,创下08年金融危机以来最低增速。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导致的投资增速下滑,8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同比增速-10%,相应房地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速回落至13.2%。通胀水平逐月小幅下移。
3季度政府增加预调微调政策力度,9月中旬,央行向五大行发放5000亿人民币SLF。月底,央行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随着经济和通胀水平回落,市场降息预期进一步增强。资金面继续保持宽松,三季度未出现资金面紧张的状况。
市场回顾:
3季度利率债收益率先上后下,总体持平,曲线形态继续平坦化。受风险情绪影响,高收益债券自7月末重拾下行趋势,表现较好。城投债继续受到追捧,与AA中票利差已降至历史低位。
股票市场大幅上涨,上证综指录得15.40%的涨幅,中证500录得25.25%的涨幅。算术平均计算,申万国防军工指数、申万汽车指数、申万纺织服装指数等涨幅居前,申万家电指数、申万传媒指数、申万银行指数等表现较弱。中证转债指数表现良好,上涨5.30%。
基金操作回顾:
回顾2014年3季度的基金操作,我们严格遵照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按照既定的投资流程进行了规范运作。债券投资上,根据市场行情的节奏变化及时进行了合理的组合调整。在权益类投资方面,我们较好把握了股票市场的上涨行情,显著提高了权益仓位,在资产配置上获取较好收益。股票操作上,买入并持有业绩高增长,估值合理的绩优股。在深入研究和跟踪的基础上,同时对个股仓位进行合理锐化,个股选择贡献了较多的收益。结构上,行业配置有效锐化,重点持有了我们看好的汽车及新能源板块。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3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5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8.50%,基金业绩表现优先于业绩比较基准,幅度为0.02%。主要原因是:资产配置合理,同时精选并重仓持有的个股贡献较多的收益。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随着经济继续下行,我们预期政策有可能进一步加码,经济有望逐渐企稳,通胀风险较低,流动性将持续保持宽松。
展望2014年4季度债券市场,在经济基本面偏弱和宽松的资金面情形下,利率上行风险不大。期限利差已降至历史偏低水平,进一步收窄的空间不大。在风险偏好较高的情况下,高收益债券仍有一定的配置加值,同时也须警惕部分低评级债券信用风险状况。
股票方面,我们认为在当前政策面继续宽松,沪港通临近,市场风险偏好持续高涨情况下,市场仍有存在较多的投资机会;我们继续看好光伏、汽车、电力设备等行业的个股机会,同时关注业绩增速较高,估值合理,面临估值切换的大消费板块的个股。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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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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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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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持有“宏发股份”流通受限股份150万股;受“宏发股份”估值波动以及本基金规模变化影响,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宏发股份”的市值被动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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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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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采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交易,以管理市场风险和调节股票仓位为主要目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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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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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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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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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管理人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为3年;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并未发生变动。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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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份额总数为扣除认购费用并包含利息结转份额后的总份额数;
2、本基金发起式资金提供方仅为基金管理人;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吕一凡先生同时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其持有份额仅在本表“基金经理等人员”项目中列示。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3、《招商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招商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招商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招商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3季度报告》。
9.2 存放地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9.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5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