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晓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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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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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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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400,000股质押给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质押已于2014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为一年。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宏观经济增长未能企稳、消费需求低迷,网络购物的冲击等负面因素的叠加仍持续影响传统零售行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公布的信息显示,9月份全国50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1.8%,增速较上年同期下滑9.6个百分点。1-9月份,全国重点大型零售企业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0.8%,降幅与上半年持平,较上年同期下滑11个百分点。
国庆黄金周的数据也显示,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与去年相比增长2.6%;参与调查的100家大型零售企业中有55家销售不及上年同期,负增长企业比上年同期的41家多出14家。尽管节日期间大型零售企业促销不断,且也多采用微信、网络等新科技手段营销,但对于大型零售企业而言,依靠暂时的促销拉动仍不足以消弭目前国内传统实体零售企业面临的多重困境。
面对当前消费低迷的市场形势,仅靠规模效应的外延式扩张提振业绩的效果难以显现。精细管理、加强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内涵增长才是顺应目前市场环境,行之有效的举措。为此,公司加大门店调整力度,对长期亏损的门店坚决予以清理关闭。严把开店关,以开高效益、高品质的门店为首要。对运营多年,设施设备和购物环境落后的老店进行排队,选择商圈好、消费能力较强,业绩提升存在较大空间的老店进行分批改造,通过形象升级、优化购物体验、加强精细管理,最大限度挖掘内生增长潜力。
期内,仓储公司已对市内的唐家墩、沿港路、水果湖等三家门店以及省内的孝感、安陆两家门店进行闭店改造升级;累计关闭13家门店(市内4家,省内3家,重庆6家)。预计年内仓储公司还将关闭多家亏损门店,闭店的协商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便民超市关闭25家门店;电器专卖店关闭3家。
面对低迷的消费市场和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克难奋进,开拓经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9.27亿元,同比小幅增长4.5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50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的同期水平;利润总额1.56亿元,同比增长9.15%;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98亿元,同比增长12.5%。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营业网点达到1023家。其中,仓储超市新开门店14家(含6家重庆社区超市),门店总数265家(大卖场:176家,武汉市内77家,湖北省内99家;重庆社区超市89家);中百超市新开门店46家,加盟店新开7家,门店总数为704家(含加盟店12家);百货店10家,新开1家;电器专卖店44家,新开2家。
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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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2月完成2009年度配股工作。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1,017,184.70元,募集资金利息为人民币31,355.5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980,137.42元。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采取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武汉中百便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用于发展19家仓储超市、80家便民超市以及两个配送中心项目。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资金58,016.96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募集资金承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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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公司2014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武汉中百商业网点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3,280.22万元债权转让给湖北明志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19,000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款15,719.78万元,债权转让价款3,280.22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重庆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获得股权转让收益10,719.78万元。
3、修订后的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本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至2014年9月末账面价值为3910万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年初账面价值为3910万元的投资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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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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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14年7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前期承诺的函,对同业竞争、股权激励的承诺进行了规范。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规范前期承诺的公告》(公告号:2014-45)。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刘聪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4-57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13名,实际表决董事13名,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暂行办法》(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