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4-11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通知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4年10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24日下午15:00
1.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10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1.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下午15:00至2014年10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 唐灿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6,901,9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16,329,000股的53.040%,董事长段志平先生因出差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董事唐灿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田原、龚星铭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8,062,9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16,329,000股的51.60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39,0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16,329,000股的1.43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一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变更出资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889,8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反对 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到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的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