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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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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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华永利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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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永利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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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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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4年1月22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对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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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2次,原因是指数型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三季度,经济增长持续放缓,8月份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9%,显著弱于市场预期,为近两年的最低水平。固定资产投资萎缩,从主要分项来看,房地产、基建和制造业投资增速一致回落。商品房销售面积大幅回落,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低迷,仍构成经济的主要下行驱动力。通胀方面,三季度以来物价表现仍较为疲弱,8月CPI食品价格同比大降,PPI同比降幅也有所扩大。市场流动性方面,二季度末经济增长曾一度呈现出短暂的企稳势头,导致货币政策宽松进程有所放缓,R007中枢重回3.5%附近,但随着三季末经济增长再度趋缓,央行进行了SLF操作并下调正回购利率,资金面重回宽松局面。
债市方面,各类债券品种收益率在三季度进一步下行,从收益率曲线形变来看,呈现显著的平坦化下行特征。具体而言,7-10年金融债收益率下行幅度约30-40bp,1年期金融债收益率下行仅5bp左右,1年期国债收益率反而上行30bp。相同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内部,中票表现不及城投债,5年AA+及AA中票收益率下行15-20bp,5年AA+及AA城投债收益率下行幅度在35-40bp。同时,三季度市场也呈现出评级下沉的特征,5-7年期AA-城投债下行幅度与AA品种相当。经济增长持续疲弱的背景下,理财资金配置需求旺盛,是信用债收益率节节下行的主因。
在三季度,本基金维持了较高杠杆和组合久期,根据市场情况积极调整组合结构,随着行情演化对利率品种进行了波段操作,增厚组合收益,对持仓品种进行了置换,在收益率快速下行的环境中维持了合理的静态收益水平。同时,本基金参与了转债品种的一级市场投资。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净值为1.086元,本报告期A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5%;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C级基金份额净值为1.082元,本报告期C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第四季度,海外经济复苏进程较为波折且存在明显分化,美国经济复苏进程较为稳定,但欧盟及日本的经济前景并不明朗,欧洲经济体尤其是边缘国家依然面临增长停滞的风险。国内经济方面,基本面疲软的局面可能仍将持续,其中房地产投资不振仍对增长构成主要下行压力,房地产行业“金九银十”旺季不旺似成定局。近期房地产行业政策频发,包括限购政策持续放松,以及商业银行对已结清房贷余额客户的改善性住房需求予以贷款支持,限购限贷政策的松绑边际上有利于房地产销售需求的企稳,需要持续跟踪关注房贷投放进度及商品房销售状况。通胀方面,受实体经济需求疲软抑制,通胀因素短期无忧,CPI大概率仍处于较低水平。资金面方面,在经济放缓局面未改、通胀压力不大的背景下,央行货币政策仍将保持宽松,流动性环境将维持整体平稳。信用债方面,由于社会融资总量及M2扩张不力,融资受限导致的企业信用风险事件层出不穷,我们仍将严格规避低评级品种,关注信用风险爆发的可能性。
基于以上对宏观经济和通胀的分析,本基金认为未来一个季度债券市场走势可能呈现慢牛行情,但需要关注政策对于经济的托底力度,尤其是房地产销售及投资的变动。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积极调整大类资产配置,纯债类资产维持适度杠杆水平,采取中性久期,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精选个券,对组合配置进行优化调整。在权益类品种方面,本基金将继续以一级市场新发转债作为投资重点。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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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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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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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因此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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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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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 中国证监会核准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9.1.2《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3《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4《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5《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5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