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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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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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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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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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的规定,即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投资于标的指数-中证100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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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投资研究管理制度》及细则、《新股询价和申购管理制度》、《集中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严格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建立层级完备的公司证券池及组合风格库,完善各类具体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结构,规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宏观经济分析
国外经济方面,美国与其它主要经济体的增速进一步分化。从领先指标来看,三季度美国ISM制造业PMI指数在56-59的较高水平震荡,同时就业市场继续改善,失业率已降至6.0%之下。三季度欧元区经济复苏态势进一步放缓,制造业PMI指数回落至接近50的水平,CPI水平依然较低,PPI通缩幅度重新加剧。美国仍是全球复苏前景最好的经济体,美联储稳步退出超宽松货币政策,国际资本流出新兴经济体的压力继续。展望未来,美国经济有望继续复苏,通胀水平或将缓慢抬升;欧元区经济在价格上升乏力、区域结构性问题难解的情况下,复苏愈发艰难。美联储货币政策从紧的节奏稳步加速,国际资本流出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压力可能进一步抬升。
国内经济方面,在前期政策微刺激与房地产市场下滑的双重力量作用下,三季度经济反弹后下滑。具体来看,领先指标制造业PMI指数先升后降,同步指标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自6-7月份9.0%之上的水平迅速滑落至8月份6.9%。从经济增长动力来看,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涨跌不一:出口增速在较低水平继续缓慢回升,消费增速基本保持平稳,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全面下行。通胀方面,CPI同比增速仍在低位水平震荡,PPI保持通缩水平。
2.行情回顾
回顾三季度行情,大盘指数经历一波快速上涨。无风险利率下降和改革的预期这两个因素是刺激市场强势反弹的主要原因:由于经济基本面仍然较弱,高层特别关注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央行继续维持相对宽松的流动性环境,无风险利率有明显下行;另外,改革的政策红利不断释放,提升了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市场供求方面,IPO资金分流效应减弱,新股发行节奏和规模低于此前预期;而由于市场赚钱效用的放大,融资余额加速上升,使得市场资金供给充足。从板块表现来看:国防军工、纺织服装、钢铁和农林牧渔由于受政策主题刺激,涨幅居前;银行、传媒、家用电器和食品饮料表现较弱。从风格指数来看,中小盘股强于大盘,中证100指数上涨10.3%,沪深300指数上涨13.2%。
3.运行分析
本报告期本基金为正常运作期,在操作中,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被动投资为主,主动投资为辅,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化技术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4年09月30日为止,本基金的单位净值为0.705元,本基金的累计单位净值为0.715元。季度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1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2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四季度,经济基本面本身仍弱,但也出现了一些好的转机:汇丰PMI预览指数有所企稳,房地产销售在新政的刺激下环比改善,政策也加大了对冲力度,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回购利率的下调,这使得市场的估值中枢得到提升;同时,我们也需警惕一些风险因素,美国经济持续走好使得美国货币政策收紧的预期提升,美元的回流对新兴市场形成压力;近年来融资余额的变化与市场表现的相关性在提升,这种高杠杆的趋势投资方式使市场具有更大的不稳定性,谨防共振“踩踏”风险;年底股票注册制改革将使资本市场股票供给更市场化,压制中小股票的估值。总体来看,我们依然坚持市场的底部稳步抬升,重点关注改革受益与消费成长类个股。
本基金将严格按照契约规定,被动投资为主,主动投资为辅,保持跟踪误差在较小范围内;同时,本基金的主动投资部分将严控仓位,采取自下而上策略,力求超额收益。
作为基金管理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依靠团队的努力和智慧,为投资人创造应有的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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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组合。
5.2.2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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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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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组合。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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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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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2013年10月15日中国平安(601318)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责令平安证券改正及给予警告,并没收其在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项目中的业务收入人民币2,555万元,并处以人民币5,110万元的罚款,暂停其保荐业务许可3个月。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分析,认为该处罚并不直接针对上市公司主体(中国平安集团),其主营业务以保险为主,因此不会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未披露处罚事宜;
2013年10月22日,民生银行(600016)受到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诫勉谈话处分,该处分认为作为主承销商,民生银行在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存续期间的尽职调查中未将中融信佳对外担保情况作为或有事项进行专项了解,亦未辅导企业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上述情况。因此根据相关自律规定,经交易商协会秘书处专题办公会审议决定,给予民生银行诫勉谈话处分,并处责令改正。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分析,认为该处分不会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未披露处罚事宜;
2013年11月13日,招商银行(600036)受到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诫勉谈话处分,该处分认为作为主承销商,招商银行在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存续期间,对后续管理工作中未充分尽职履责。根据相关自律规定,经交易商协会秘书处专题办公会审议决定,给予招商银行诫勉谈话处分,并处责令改正。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分析,认为该处分不会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未披露处罚事宜;
2014年07月24日,农业银行(601288)公告于2014年1月发布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编号:临2013-034号),其中涉及香港会计师公会纪律委员会关于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胡定旭先生未遵守、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应用公会的独立性要求的裁决。根据公会日期为2014年7月23日的新闻稿,委员会命令从专业会计师注册记录册除名胡定旭先生的名字,为期两年,且胡定旭先生须向公会缴付罚款25万港元。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分析,认为该处分不直接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未披露处罚事宜。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六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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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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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
§8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银中证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中银中证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中银中证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也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 查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