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秦岭水泥 公告编号:临2014-058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相应的财务信息调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60)。
三、通过《关于解散清算陕西华州秦岭水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参股子公司陕西华州秦岭水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股权192.93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1.05%,以下简称“华州公司”)经营条件无法适应市场,实物资产功能单一且已达报废程度,无法进行产业转型或对外转让、租赁,避免损失继续扩大,授权公司经理层和华州公司其他股东方一起,就华州公司的解散、清算和工商注销等开展相关工作,依法成立清算组,实施资产清算等工作。
公司已对华州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因此,华州公司的解散清算不会对本公司损益造成重大影响。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秦岭水泥 公告编号:临2014-059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㈠《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㈡《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1-9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㈢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相应的财务信息调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秦岭水泥 公告编号:临2014-060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共七项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期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该准则将导致公司原先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转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同时追溯调整比较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具体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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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期和2013年度损益及现金流量等未产生影响。
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㈠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相应的财务信息调整。
㈡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相应的财务信息调整。
四、上网公告附件
㈠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㈢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