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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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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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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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方正富邦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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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正富邦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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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12月26日-201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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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26日生效。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2年12月26日—2013年6月25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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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投资研究管理平台和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象备选库,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取研究信息、投资建议及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岗位设置、制度约束、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使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在交易执行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对于一级市场申购等场外交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分配机制。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对异常交易的控制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3季度,美元摆脱了2013年3季度以来的盘整格局,开始一波强劲上扬。受此影响,人民币汇率维持宽幅度的震荡。虽然贸易条件有所改善,但热钱回流迹象相当明显,央行在公开市场的立场也转向宽松。同时央行启动SLF和PSL作为新的利率管理工具,降低资金成本。利率通道走势逐渐显露,新股申购仍对资金市场有所冲击。本基金在3季度操作中,重点配置的企业融资券等品种,表现稳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2014年9月30日,本基金本报告期A级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2040%,B级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265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03%。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4季度,十二届四中全会以及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给宏观经济的走向带来一定的变数。但预计货币政策仍将维持适度的宽松,同时随着银行资金余额管理转向日均计算,资金利率的波动将进一步有所下降。货币市场品种预计整体将表现平稳,个别信用等级较低的品种则需要有所回避。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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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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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应取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对于货币市场基金,只要其投资的市场(如银行间市场)可交易,即可视为交易日。
5.2.1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均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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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根据本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其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都不得超过120天,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发生超过 120 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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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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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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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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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元。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投资组合的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应按其他公允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算公允价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8.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5.8.3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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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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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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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4)《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