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卫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滔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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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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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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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
1、自2014年7月1日起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于201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除上述外,未变更部分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根据其规定,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其进行追溯调整。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海中城联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3,231.20万元由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该调整仅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科目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226,452.42万元,较期初增加79.94%,主要原因为本期处置子公司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均有所增加;
2、应收账款4,069.71万元,较期初减少65.07%,主要原因为合并范围改变和收回购房客户欠款;
3、预付款项30, 419.44万元,较期初减少84.67%,主要原因为本期签订上海前滩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相应预付款项转入存货科目;
4、在建工程1,977.52万元,较期初增加102.8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对嘉丰矿业采矿工程投资;
5、短期借款10,220万元,较期初减少80.53%,主要原因为本期归还到期借款;
6、应付票据400万元,较期初减少92.96%,主要原因为本期归还到期票据;
7、应付账款31,799.69万元,较期初减少46.98%,主要原因为本期合并范围改变;
8、应交税费5,887.73万元,较期初增加186.42%,主要原因为本期处置子公司产生收益造成所得税增加;
9、其他应付款4,971.36万元,较期初减少35.19%,主要原因为本期合并范围改变;
10、资本公积20,155.43万元,较期初减少47.58%,主要原因为本期合并范围改变;
11、少数股东权益2,214.92万元,较期初减少91.90%,主要原因为本期合并范围改变;
12、营业收入92,977.0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84%,主要原因为本期房地产结算收入减少;
13、营业成本76,864.6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22%,主要原因为本期房地产结算收入减少,营业成本相应减少;
14、销售费用4,349.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63%,主要原因为本期营销推广费用、销售佣金减少;
15、管理费用5,890.2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50%,主要原因为加强管理,控制费用支出。
16、财务费用7,143.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88%,主要原因为本期借款增加和交付资产利息停止资本化;
17、资产减值损失423.1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9.06%,主要原因为本期转回坏账准备;
18、投资收益50,749.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3.97%,主要原因为本期处置子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
19、营业外收入11.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9.47%,主要原因为本期取得的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减少;
20、营业外支出57.8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1.09%,主要原因为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较少;
21、所得税费用17,012.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9.11%,主要原因为本期处置子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所得税费用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3年1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不超过100,000万股(含100,000万股),海航资本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00万元。同日,公司与海航资本签署了《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经该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中的约27.59亿元向关联方渤海信托增资。2014年3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渤海信托等相关主体签署了《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增资扩股协议》,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中的27.59亿元向渤海信托增资,其中7.75亿元计入注册资本,19.84亿元计入资本公积。2014年3月2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经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4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10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3、2014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拟与渤海信托、特华控股共同发起设立本源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源基金”)。本源基金拟注册资本为2亿元,其中本公司拟出资6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源基金的设立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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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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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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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亿城投资 公告编号:2014-061
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董事,于201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参会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参会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亿城投资 公告编号:2014-063
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 年10 月2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国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的企业范围内实行。根据规定,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自2014年7月1日起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于201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除上述外,未变更部分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其进行追溯调整。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海中城联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3,231.20万元由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该调整仅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科目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情况
上述六项具体会计准则的执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宝成、孙利军、郑春美对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亿城投资 公告编号:2014-064
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4年10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于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实有监事3名,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参会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参会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亿城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亿城投资 公告编号:2014-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