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广告
  • 3:要闻
  • 4:特别报道
  • 5:特别报道
  • 6:路演回放
  • 7:公司
  • 8:路演回放
  • 9:艺术资产
  • 10:财经新闻
  • 11:评论
  • 12:市场
  • 13:市场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专访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特别报道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专版
  • A14:基金·互动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海外
  •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4年10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2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09版:信息披露
    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在2008年4月15日由原封闭式基金转换成立。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定期制作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价差作专项分析。报告结果表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三季度,市场整体显著上扬,上证指数、沪深300、深圳成指、中小板指数、创业板指分别上涨15.4%、13.2%、10.04%、16.9%、9.69%,其中,主板指数近两年来首次摆脱大幅落后于中小板指数和创业板指数的局面,市场展现出初步的牛市氛围。本基金三季度收益24.61%,超过本基金比较基准,并处于同业优秀水平。

      在上期展望中,基金管理人认为,二季度PMI在出口持续放大的基础上有所好转,表明中国经济的韧性比市场普遍的预期更强。总理在多个场合的讲话表明中国能完成全年计划7.5%的增长目标。政策上,货币政策持续放松以防范金融风险、降低实体经济利率,都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从长期看,中国通过改革转型提升经济增长的空间仍然很大,改革红利的释放是股票市场最大的动力。我们尤其关注财税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的实际进展情况。

      在上期报告中,基金管理人认为三季度的主要投资机会来自于政策相关的投资机会以及前期超跌绩优个股的反弹。成长股方面,分化会延续,伪成长股或者已过高成长期的股票会大幅回落。而市场会逐步显露出新的投资机会。我们看好能源科技行业(包括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油服)、移动互联网相关行业(如信息安全、互联网教育和医疗、电子商务和移动支付)。

      从实际经济发展来看,三季度宏观经济数据(如GDP增速、信贷数据等)不理想,甚至显著低于市场预期,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的判断与实际有较大差异。从市场走势来看,中小板和创业板的走势超预期,主题投资在很强的盈利效应下持续走强。成长股虽然有所分化,但并未显示大幅的回落。在实际操作中,基金管理人仍然以优秀的成长性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市场整体氛围良好的情况下,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是24.6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是10.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实体经济的增速来看,中国经济仍然在持续的下滑调整过程中,但由于人口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深刻变化,经济增速的下滑并没有带来就业增长的压力。而通过经济增速的下滑倒逼经济结构的改革看起来正在成为政府的主导政策。年初政府还有全年计划7.5%的增长目标,目前看,政府已经不再强调经济增速目标完成的必要性。因此,政策的首要目标是防范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并通过各种货币政策工具操作降低实体经济利率。政府出台的包括放松地产等各方面的政策目的在于托底以防范风险,而不是为了重新刺激经济的增长。

      从市场来看,目前股票市场的盈利效应已经初步显现,社会资金开始向股市流入。从全球来看,中国的资金利率长期趋势下降趋势更为确定且下降空间更大,股市上涨空间明显。从长期看,中国通过改革转型提升经济增长的空间仍然很大,改革红利的释放仍然是股票市场最大的动力。我们尤其关注财税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的实际进展情况。

      四季度的主要投资机会来自于中等市值(尤其是其中的高分红率公司)个股的反弹。成长股方面,随着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中概股的大幅回落,部分A股映射个股中没有实质业绩,纯炒作题材的个股有较大的下跌风险。中长期看,我们继续看好能源科技行业(包括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油服)、移动互联网相关行业(如信息安全、互联网教育和医疗、电子商务和移动支付)。

      本基金将继续重点以个股投资价值判断为主,更多的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投资管理人将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结合资源优选基金重点投资技术资源、渠道资源、品牌资源的特点,为投资者追求较高的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凯美特气外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报告期内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凯美特气公告披露,公司因隐瞒全资子公司长岭凯美特遭上游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断气"而停产的事实,被湖南省证监局责令整改。

      公司在收到监管函后,在中石化总公司的协调下,迅速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举行了多次谈判,并取得初步结果。6月13日,公司公告:双方对相关内容已初步达成了一致的共识. 目前长岭分公司正在对该协议进行流程审批,待长岭分公司审批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协议具体事项. 现长岭凯美特处于开车运行前的生产准备状态, 待接到长岭分公司向长岭凯美特供气的指令,随时可以投入生产运行。

      我们认为,该事项是我国特有的体制内问题,并没有影响公司投资价值。当然公司在公司运营中,确有忽视中小股东知情权的事实。通过这件事情,公司认识到作为上市公众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提高了认识水平。我们继续看好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因此在公告后未做减持。

      5.11.2 本基金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复鸿飞基金的名称变更为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5层

      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9.3 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基金持有人可免费查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7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