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冯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海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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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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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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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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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3月26日,公司与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在中国大陆地区唯一官方授权票务代理——北京中体华奥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体华奥”)签订了《2014年仁川亚运会门票及接待服务合作协议》,约定公司与中体华奥共同成立“2014年仁川亚运会票务销售及接待中心”。中体华奥负责向亚运会组委会预订门票,公司负责提供相关的接待服务,为前往韩国仁川观看亚运会的团体及个人提供一系列的观赛及接待服务。韩国仁川亚运会于2014年9月19日至10月4日举行,公司推出了十余款、团期不同的“助威亚运会”团队游、半自由行的观赛产品,包括开幕式、游泳、跳水、乒乓球、田径、篮球等多项赛事,在仁川亚运会期间,公司相关产品及服务共接待游客2212人次,实现营业收入556.67万元。
2、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6月27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内容为发行股份购买竹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便实现两家公司的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提高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2014年9月26日,公司如期披露了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并复牌。此事项已于2014年9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0月14日经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待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3、2014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参与复星公司要约收购CLUBMED地中海俱乐部股权事项。根据法国有关收购要约规则,收购要约草案文件(projet de note d’information)已于2014年9月12日向AMF(法国金融市场的监管机构)递交。此次收购要约需待共同要约人收购地中海俱乐部逾50%股本及投票权后,方告落实。目前尚处于等待期。
4、2014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该事项已于2014年9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本股权激励计划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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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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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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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冯滨
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