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4-038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令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三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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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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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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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59,104,378.24 元,增长69.35%,主要系销售铺底所致。
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25,279,125.93 元,下降77.7%,主要系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新版GMP项目建成投产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减少578,276.46 元,下降90.00%,主要系广告代言费的摊销所致。
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40,00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系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4000万元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8,734,496.11 元,下降40.42%,主要系业务人员上年年终奖金本期发放所致。
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11,227,648.54 元,下降68.07%,主要原因系年初企业所得税本期上缴入库和本期缴纳增值税所致。
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17,641,620.67 元,增长40.53%,主要原因系营销人员期末尚未领取的营销费用报销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40,000,000.00元,下降100%,主要系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偿还4000万借款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减少23,306.67元,下降100%,主要系公司内部销售产品本期末存货减少所致。
实收资本较期初增加148,000,000.00 元,增长100%,主要系本期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二)1-9月合并利润表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3,822,717.31元,增长41.05%,主要原因系本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91,546,225.35元,其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3,007,127.60元,增长37.97%,主要原因系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增加管理费用11,118,107.60 元所致。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618,755.42元,增长94.18%,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定期存款减少导致利息收入减少及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增加财务费用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610,281.22元,增长88.22%,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12,328.77 元,下降10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产生的收益所致。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44,542.22元,增长559.40%,主要原因系向云南鲁甸地震灾区捐赠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428,460,140.77元,下降114.83%,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79,052,504.09元,下降7907.71%,主要原因系本期现金分红74,000,000.00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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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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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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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令安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