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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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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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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3版)

      (2)风险控制措施

      1)实行投资授权控制,确保权证投资的审慎性。

      2)实行投资流程控制,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参与权证的投资。权证投资必须有公司内部研究报告的支持,研究报告需包含权证标的证券的投资价值分析以及权证投资价值金融工程定量分析。

      3)公司监察稽核部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权证投资管理过程的合规性进行检查。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及风险控制措施

      A、投资策略

      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标相一致的前提下,可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为取得与承担风险相称的收益,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a、买入持有策略

      可在与投资目标一致的前提下,买入并持有资产支持证券,以获取相应的利息收入。

      b、利率预期策略

      根据对利率趋势、提前还款率等的预期,预测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的变化趋势,从而决定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买入或卖出。

      c、信用利差策略

      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估,分析预期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变化趋势,评估其信用利差是否合理,并预测其变化趋势,通过其信用质量的改善和信用利差的缩小获利。

      d、相对价值策略

      通过计算资产支持证券的名义利差、静态利差及期权调整利差等指标,将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风险特征与其他资产类别和债券的收益风险比较,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对价值,从而决定对其整体或个券的买入和卖出。

      B、风险控制措施

      a、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控制投资风险,基金经理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投资授权制度。

      b、在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首先应由固定收益研究员提出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风险收益报告和投资建议,基金经理根据投委会决定的资产配置计划和相应的投资权限,参考固定收益研究员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收益报告,充分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具体投资方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

      c、基金交易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及交易对手风险控制等。

      d、固定收益小组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密切跟踪影响基金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变化的各种因素,并在投资中进行相应操作,以规避信用风险的上升。

      e、固定收益小组负责不断完善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模型,并评估模型风险。密切跟踪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变化的各种因素,并评估其对资产支持证券持有期收益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投资操作。

      f、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时将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上市等流动性安排,并考虑其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分散投资,确保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具有适当的流动性。

      g、基金经理将密切关注影响债务人提前偿还的各种因素,并评估其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价值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投资决策。

      h、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应技术手段,使基金相关操作以谨慎安全的方式进行,确保基金及持有人利益得到保障。

      i、将严格审查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法律文件,确保各业务环节都有适当的法律保障。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5%”。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在适度风险下追求较高收益。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2年9月13日,财务数据截至日为2014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各阶段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注: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国泰君安指数×75%+银行间债券综合指数×25%;2010年1月1日起至今,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5%。

      十四、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成立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应给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0%。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最迟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本基金的申购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两种收费模式,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费用用于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费用。

      (2)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

      (3)本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以持有期限分档设置不同的费率水平。费率表如下:

      ■

      1、赎回费按照赎回总金额的0.5%收取,最低赎回费为5元。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40%归基金财产。

      2、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只允许在缴纳前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或者缴纳后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不能将缴纳前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后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或将缴纳后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前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换费和补差费。

      (2)转换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3)补差费:对于前端收费模式基金,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补差费为0;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按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对于后端收费模式基金,补差费为0。

      (4)基金补差费的收取以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认)购费率为基础计算,累计不超过最高认购(申购)费率与最低认购(申购)费率的差额。

      (5)基金转换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其中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基金补差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作为相关的手续费。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4月17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部分,主要人员情况中更新了董事奚星华先生及涂卫东先生的简历,高管人员情况中删除了奚星华先生的简历,更新了涂卫东先生的简历,新增总经理孟朝霞女士的简历,更新了投资决成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2、在“第四节、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按照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在“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销售机构相关信息;新增代销机构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在“第九节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更新数据为本基金2014年3季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数据;

      5、在“第十节 基金的业绩”部分,按规定要求对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进行了列示,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6、在“第二十二节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对本报告期内的基金公告进行了列表说明。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