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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4-10-06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2014年10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下午15:00 至2014年10月24日下午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卫林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公司基板事业部2楼大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共计 118,83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2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18,83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2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胡卫林先生、步江女士、许孝男先生、金跃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赵焕琪先生、叶树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胡卫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18,834,100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118,834,1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1.2 选举步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 118,834,1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1.3 选举许孝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118,834,1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1.4 选举金跃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118,834,1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2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赵焕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118,834,1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2.2 选举叶树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118,834,1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二)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周庆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监事朱建明、陆铮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周庆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表决结果为通过。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118,834,1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4-10-07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胡卫林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选举胡卫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3年,从2014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3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步江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拟聘任杨建仁、秦昌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拟聘任许孝男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3年,从2014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3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决定设立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其中提名委员会由叶树理、赵焕琪、金跃国为候选人;由叶树理担任主任委员并召集人;战略委员会由胡卫林、步江、叶树理为候选人;由胡卫林担任主任委员并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由赵焕琪、叶树理、金跃国为候选人;由赵焕琪担任主任委员并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赵焕琪、叶树理、许孝男为候选人;由赵焕琪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并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金跃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3年,从2014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3止,连选可以连任。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孙莹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3年,从2014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3止,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已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见 10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详细内容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胡卫林先生简历

      胡卫林:男,1964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2005年清华大学钢铁行业总裁研修班结业。1982年-2008年10月先后就职于苏州指甲钳厂、苏州三元五金电器厂、苏州扬子江彩钢板有限公司、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厂长、总经理、董事长等职。2008年11月至今任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胡卫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3,600,000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步江女士简历

      步江:女,1964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现就读于清华大学国际创新管理高级经理研修班(EMBA)。1981年- 2008先后就职于苏州染织厂工会、苏州建设集团物资公司、苏州市金属材料总公司;2008年8月- 2008年11月担任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1月至今担任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步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981,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杨建仁先生简历

      杨建仁:男,1965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 1985年7月2002年先后就职于浙江绍兴自行车总厂、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中国轻纺城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东轻钢建材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工程师、品控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2002年10月-2008年历任苏州扬子江彩钢板有限公司、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今任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彩钢板厂总经理。

      杨建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2,5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秦昌和先生简历

      秦昌和:男,196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1988年8月-2000年10月任马钢股份公司设计研究院主任工程师。2000年10月赴加拿大学习。2004年10月-2008年11月任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今任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冷轧板厂总经理。

      秦昌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1,5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许孝男先生简历

      许孝男:男,1964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管理P-MBA。1982年-2008年7月先后就职于苏州市电子工业局财务处、张家港兆丰镇经委、苏州市汉达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曾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2008年11月至今担任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许孝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81,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金跃国先生简历

      金跃国:男,1971年6月出生,东南大学研究生学历,2008年清华大学公司治理与资本运营总裁研修班结业。1995年- 2009年先后任职和学习于江苏省六合高级中学、东南大学、苏州开元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11月至今担任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金跃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00,000 股。金跃国先生于 2012 年 7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金跃国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68327201

      传真号码:0512-68073999

      电子邮箱:jyg@yzjnm.com

      孙莹琦女士简历

      孙莹琦,女,198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2010年在新加坡荣佑有限公司任人事行政主管,2010年12月 至今在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孙莹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孙莹琦女士于 2012 年 7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孙莹琦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68327201

      传真号码:0512-68073999

      电子邮箱:sun_ying2@163.com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4-08-08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周庆艳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周庆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3年,自2014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3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周庆艳先生的简历已披露在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告中,详情见 10月 9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