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俄罗斯国家科学中心“元素有机物化学
技术研究院”签订科技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证券代码:600596 编号:临2014-035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俄罗斯国家科学中心“元素有机物化学
技术研究院”签订科技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俄罗斯国家科学中心“元素有机物化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俄罗斯元素院”)近日签订科技合作协议书。
俄罗斯元素院是俄罗斯硅产品科研领域里主要的研究机构,拥有科研成果转化为产业的丰富经验,在硅产品领域有大量的基础及应用性研究成果。
公司与俄罗斯元素院相互视对方为战略合作伙伴,共同致力于发展科研和中试领域的科技互动和合作,组织开展新产品的联合科研及未来生产的活动。
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集成各自的经验、知识、科技和生产资源,实施战略合作,建立科研平台,从事硅产品及其新材料的物化及使用性能的研发工作;开展中俄科技经济信息共同分析,筛选有较好前景和发展方向的新产品;在中俄两地组织开展从小试研究到产业化整个过程的新产品开发等。
科研开发内容:合成新单体;混合有机硅烷聚合物生产技术;以有机硅化合物为原料,开发医学、化妆品、医药用新材料;生物技术方向,生产可减轻大自然压力的生物降解聚合物材料和采用生物技术生产有机物、糖,开发有效深加工方法;以有机硅化合物为原料,开发农用生物活性物质等。
在本协议框架下,双方分工为:甲方实施的工作内容是开展本协议确定领域里的试验工作、建立试验装置和工业化装置。乙方实施的工作内容是开展本协议确定领域里的科研工作和分析工作。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止3个月前,没有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希望中止协议执行,本协议将自动延长到下一个3年。
本次签署的科技合作协议书属于框架性协议,该协议涉及具体项目合作实施和投资事项时,将另行签订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