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14-044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采用传真方式和直接送达方式进行表决,应收到表决票9张,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曹江林、张毓强、蔡国斌、常张利、周森林、裴鸿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李怀奇、储一昀、陆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本议案如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宋军、李怀奇、储一昀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届次: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日期:2014年11月17日15:0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3日
6、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会议室
7、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其他相关事项详见《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46)。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一、曹江林先生,1966年9月生,研究员,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张毓强先生,1955年9月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浙江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副会长;曾任中国玻纤副董事长、总经理。
三、蔡国斌先生,1967年8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玻纤监事、董事、副总经理,北新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四、常张利先生,1970年12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曾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五、周森林先生,1961年4月生,经济师,中共党员,浙江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曾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
六、裴鸿雁女士,1973年12月生,东北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格会计师、财务部总经理,北方水泥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昆明水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七、李怀奇先生,1949年3月生,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现任世界石油大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长;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咨询中心副主任、专家委员会顾问,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副理事长。
八、储一昀先生,1964年生,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
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公安部公安现役部队会(审)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专职研究员,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执行秘书长,中国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兼任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九、陆健先生,1957年生,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
现任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上海财经学院(现上海财经大学)干部、教师,中远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金部副经理,经理,中远三林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金部总经理。
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14-045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采用现场及传真方式进行表决,应收到表决票3张,实际收到表决票3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陈学安、胡金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赵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附后。
本议案如获得监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履历表
一、陈学安先生,1964年4月生,高级会计师,管理学硕士。
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方水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胡金玉女士,1969年3月生,高级会计师,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北方水泥副总裁、财务总监;曾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三、赵军先生,1954年5月生,工程师,中共党员。
现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战略部部长;曾任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展中心主任、国家建材局情报所房建材料室主任。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14-046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9:30-11:30、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3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
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9:30-11:30、13:00-15:00
(四)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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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2014年10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全文。
上述议案需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监事,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具体投票规则如下:1、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1)每一股东的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6,在可表决票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2、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1)每一股东的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3,在可表决票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3、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1)每一股东的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2,在可表决票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投给一名或两名监事候选人;(2)投给两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第1项议案涉及聘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四、登记手续
(一)登记时间
2014年11月14日9:30-11:30,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0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他人出席,受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或非法人经济组织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法人或非法人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五、网络投票有关事项
(一)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11月17日9:30-11:30,13:00-15:00
(二)网络投票平台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139190
传真:010-68139191
邮编:100036
联系人:肖楠
(二)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1月17日召开的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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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2014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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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决方法
1、分项表决方法:
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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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在非独立董事选举中,如果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某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 XXX)10000股A股,则其有60000(=10000股×应选六名非独立董事)张选举票数,该选举票数可以任意组合投给不超过应选人数的候选人(累计投票不超过60000票,投票人数不超过6名,否则是为废票)。
假定给第一位候选人10000票,投票委托如下:
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
第二步:输入证券代码738XXX
第三步:输入委托价格1.01(议案一的第一位候选人)
第四步:输入委托数量10000股
第五步: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累计制投票申报无效。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公告编号:2014-047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
2、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成都”)
3、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攀登”)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1、中国玻纤为巨石集团担保12.53亿元人民币及4,500万美元,中国玻纤累计为巨石集团担保51.93亿元人民币及5,570万美元;
2、巨石集团本次为巨石成都担保1.74亿元人民币,巨石集团累计为巨石成都担保22.48亿元人民币;
3、巨石集团本次为巨石攀登担保1.3亿元人民币,巨石集团累计为巨石攀登担保5.7亿元人民币;
4、巨石成都本次为巨石集团担保2.5亿元人民币,巨石成都累计为巨石集团担保5.5亿元人民币。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34.22亿元人民币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12.53亿元人民币及4,500万美元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桐乡支行、中国银行桐乡支行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申请的以下贷款提供担保:
(1)向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的4,500万美元贷款,期限1年;
(2)向中国农业银行桐乡市支行申请的7.32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
(3)向中国银行桐乡支行申请的5.21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
2、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1.74亿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5年
债权人: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为其全资子公司巨石成都在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74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5年
3、被担保人名称:巨石攀登电子基材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1.3亿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中国银行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桐乡支行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为其全资子公司巨石攀登申请的以下贷款提供担保:
(1)向中国银行桐乡支行申请的1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
(2)向中国农业银行桐乡支行申请的人民币0.3亿元贷款,期限1年。
5、被担保人名称: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协议总额:2.5亿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期限1年
债权人:招商银行嘉兴分行
巨石成都为巨石集团在招商银行嘉兴分行申请的2.5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4年(自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由公司本部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以及由巨石集团为其子公司(包括海外子公司)或巨石集团子公司为巨石集团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152.1亿元人民币和4.4亿美元。
在公司及巨石集团、巨石成都提供上述担保后,累积已提供的担保未超过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巨石集团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392,176.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集团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881,829.6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291,075.9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90,753.64万元人民币,2013年净利润51,394.06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8.61%。
2、巨石成都
巨石成都是巨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88,990.0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文超;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成都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59,039.2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52,529.9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6,509.36万元人民币,2013年净利润366.6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8.88%。
3、巨石攀登
巨石攀登是巨石集团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9,95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张文超;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限IT产业及其他高科技领域用)。
巨石攀登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资产总额为87,471.5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3,154.6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4,316.84万元人民币,2013年净利润4,748.1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37.90%。
三、股东大会意见
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4年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批准在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由公司本部为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以及由巨石集团为其子公司(包括海外子公司)或巨石集团子公司为巨石集团贷款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152.1亿元人民币和4.4亿美元。本次担保为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的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14年9月末,公司对外担保累计134.22亿元人民币(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3年末净资产的362.26%,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