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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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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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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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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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图示日期为2009年7月30日至2014年9月30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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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基金经理的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其余各投资组合均未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涉及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形,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4.4.1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三季度市场迎来普涨行情,以中证500为代表的主板小盘股表现突出。上证综指上涨15.4%,中证500上涨25.25%,沪深300上涨13.2%,中小板指数上涨16.9%,创业板指数上涨9.69%。期间本基金基金净值上涨21.03%。
从细分行业看,国防军工、纺织服装、钢铁、农林牧渔、综合等行业涨幅居前,银行、传媒、家用电器、食品饮料、非银金融等行业涨幅靠后。2014年三季度市场迎来年内最大幅度的普涨行情,低价股表现突出,整个市场赚钱效应明显。
在具体操作上,本基金针对市场的个股行情特征,适当提升了持股集中度。行业上,减配了医药,增配了化工。
4.4.2 2014年第四季度市场展望和投资策略
从2014年7、8月份的经济数据来看,经济仍处于弱势。而政府的应对显得更加从容,托底的手段以及时点把握相较以前显得更为灵活。未来几个季度,我们认为经济出现硬着陆的概率较小。而在防控风险方面,表外融资量的严控,地方债务的约束,表明政府似乎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而在改革方面,各种领域相应程度的改革措施都在陆续推出。使得市场对于长期的预期变得更加乐观,提升了整个市场的估值。
展望四季度,随着四中全会的召开,各种改革措施会得到一个系统的梳理。这个时点也可能是一个风险释放时点,会议内容是否超预期对于市场有较大影响。而海外市场的波动,周边政治局势的动荡,都可能对于市场有负面影响。本基金未来将更加关注风险,适当降低仓位兑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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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基金单位净值为1.036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21.0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涨幅为9.49%。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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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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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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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康得新(002450)的发行主体于2014年3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7号),主要内容为针对发行主体2012年年度报告未披露与其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康得世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同时发行主体存在财务基础薄弱、成本核算粗放、库存管理薄弱和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对该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研究发展部按照内部研究工作规范对该股票进行分析后将其列入基金投资对象备选库并跟踪研究。在此基础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根据具体市场情况独立作出投资决策。该责令整改事件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股票的发行主体进行了进一步了解与分析,认为此事件未对该股票投资价值判断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本基金投资于该股票的投资决策过程符合制度规定的投资权限范围与投资决策程序。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余九名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期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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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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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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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的文件;
2、《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长信恒利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的原稿;
6、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资格批复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8.3 查阅方式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