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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2)所列数据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工银14天理财债券发起A

      ■

      工银14天理财债券发起B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0月26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1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发达经济体美国和欧元区的经济增长分别由于库存技术性调整和货币宽松低于预期而趋弱;国内经济由于政策刺激力度趋弱而有所回落。由于经济的疲弱,CPI等通胀指标整体仍处于低位。

      由于国内经济继续下行,货币政策在三季度末重新趋松,叠加监管部门对银行存款偏离度的考核改变了银行季末的揽储行为,整体无风险利率水平也随之下行。同时期存款利率和短期债券收益率也相应的出现了快速下行。

      三季度,由于对市场利率走势较为乐观,本基金采取了较为积极的操作策略,保持了相对较高的组合期限和杠杆;同时,通过对组合规模的判断,合理安排组合内生现金流,平衡组合流动性与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工银瑞信14天理财A净值收益率1.1792%,工银瑞信14天理财B净值收益率1.253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0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四季度,从外部需求角度,美国经济在经历三季度的库存调整之后开始逐步回归复苏轨道,欧元区在宽松的货币环境下经济衰退情况也有望缓解。从国内政策的角度,货币政策和关键领域的定向放松也出现了不断加码的迹象。再叠加今年三季度增长环比增速偏弱,因此四季度国内经济在政策和外需的推动下将会出现一轮库存修复性回补。虽然经济底部温和回升,但我们判断货币政策仍会保持偏松状态,因此整体货币市场利率水平中枢有望继续维持低位。存款和短融收益率也存在进一步下行空间。

      本基金在四季度将维持信用产品配置的中高等级水平,严格控制低评级信用产品和中长期Shibor浮息债持仓比例,继续努力做好组合内生现金流的安排,并进行适当的期限管理,把握好新股申购、月末时点等关键时点的存款投资机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报告期内债券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余额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34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34天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注:上表中,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

      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上表中,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

      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注:上表中“偏离情况”根据报告期内各工作日数据计算。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5.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但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未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4 其他资产构成

      ■

      5.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

      注:1.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2.期间交易总份额为被动红利再投所得,非公司主动投资。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0.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