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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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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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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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6月9日至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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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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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充分保护持有人利益,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基金在获得投研团队、交易团队支持等各方面得到公平对待,本基金管理人从投研制度设计、组织结构设计、工作流程制定、技术系统建设和完善、公平交易执行效果评估等各方面出发,建设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三季度,国内经济增长面临更大的下行压力。工业增加值在环比和同比层面都出现了明显的下滑,8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和环比增速更是下探到近几年的低点。受房地产市场的拖累,投资累计增速出现了逐月放缓的迹象,反映需求的疲弱。从微观层面上来看,工业品价格持续低迷,印证了需求的疲弱。9月工业品价格环比跌幅扩大,水泥、螺纹钢和煤炭价格持续下滑或维持在低位。三季度通胀水平稳步下行,全年通胀温和可控。三季度货币政策延续了上半年中性偏松的态度。在新增外汇占款规模继续下行的背景下,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更加温和,并灵活运用多种流动性管理工具。央行在三季度两次下调14天正回购利率,逐步引导银行间回购利率下行,银行间市场的资金面也维持了宽松的态势。
在债券市场运行方面,2014年三季度,收益率曲线平坦化调整。以国开债为代表的利率债短端收益率出现了先上行后下行的态势。在信用品种投资方面,受理财资金等配置需求的影响,信用债收益率虽然跟随着利率债收益率调整,但信用利差在不断缩窄。在此期间,货币基金适当的拉长组合久期,并提高了组合中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在三季度取得了较好的收益。
2014年三季度,本基金以债券、存款作为主要配置资产,保持了适中的平均剩余期限,根据市场情况均衡投资存款、逆回购、金融债和短期融资券,在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同时为投资者提供了较高的投资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77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9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四季度,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仍然存在,房地产市场仍然存在变数,房贷的放松能否有效拉动内需还需要观察。通胀温和可控,不会对央行的操作产生制约。10月以来,央行延续了中性偏松的货币政策,再次下调了公开市场正回购利率。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政策背景下,市场资金利率将维持在低位运行。在这样的宏观背景和资金面水平下,货币基金在兼顾收益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均衡投资存款、逆回购、金融债和短期融资券。操作上把平衡性作为第一位,谨慎投资,力求在投资标的种类、比例方面做到平衡和风险的可控。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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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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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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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有违规超过18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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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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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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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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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有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情况。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市场利率或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幅度时,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发生了其他的重大偏离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进行调整,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确保以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不会对基金持有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或变更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5.8.2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5.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4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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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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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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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因快速取现业务垫付的累计金额为105,209,719.64元。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月22日,盛松先生离任公司督察长,转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总监;公司督察长一职由总经理陶耿先生代任。详细信息可参看我公司官网(www.epf.com.cn)的相关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的文件
2、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4、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5、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法律意见书
6、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报告期内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大厦46层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202-888,021-53524620。 公司网址:www.epf.com.cn。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