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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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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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博时双债增强债券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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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博时双债增强债券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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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博时双债增强债券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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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博时双债增强债券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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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13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二)投资范围”、“(五)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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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3季度的债券市场延续了2季度的趋势,给投资人提供了正回报。与上一季度相同,政府定向降准、微刺激政策继续保持了货币市场的宽松格局。
交易所高收益债在3季度延续了2季度的表现,可以认为是短期政策刺激、绝对收益投资带来的风险偏好提升的表现。
本基金在3季度调整类属配置结构,继续降低城投债比例,提高产业债的配置比例,保持组合久期稳定的前提下保持组合较高的静态收益率,实现了区间组合净值稳定提升。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80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81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77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78元。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5%,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6%,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1.60%。
4.6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4季度,我们认为经济增长中枢仍然维持低位水平,利率债、高评级债券的机会可能会大于低评级品种,我们将选取高评级城投债、产业债、绝对估值有优势的品种,适当配置年内到期的信用债,锁定已有收益。对于强周期产业债仍然采取谨慎的策略,尤其是交易所高收益债仍以交易型策略为主,密切关注自下而上的机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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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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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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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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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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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内地首批成立的五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为国民创造财富”是博时的使命。博时的投资理念是“做投资价值的发现者”。截至2014年9月30日,博时基金公司共管理五十二只开放式基金,并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管理部分社保基金,以及多个企业年金账户。博时基金资产管理净值总规模逾213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募基金资产规模逾1098亿元人民币,累计分红超过633亿元人民币,是目前我国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公司之一,养老金资产管理规模在同业中名列前茅。
1、基金业绩
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统计,标准股票型基金中,截至9月30日,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基金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在355只标准型股票基金中排名前1/4;博时医疗保健股票基金、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基金在355只标准型股票基金中排名前1/3;博时主题行业股票基金、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基金在355只标准型股票基金中排名前1/2;博时精选股票基金在7只同类普通股票型基金中排名前1/2。标准指数股票型基金中,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博时上证自然资源ETF在150只同类标准指数股票型基金中排名前1/3;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博时上证超大盘ETF在150只同类标准指数股票型基金中排名前1/2。
固定收益方面,博时宏观回报债券(A/B类) 今年以来收益率在93只同类普通债券型基金中排名第2;博时信用债纯债、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基金在100只同类长期标准债券型基金中排名前1/5;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基金在100只同类长期标准债券型基金中排名前1/3;博时信用债券(A/B类)、博时天颐债券(A类)在93只同类普通债券基金中排名前1/3;博时安盈债券基金(A类)在6只中短期标准债券型基金中排名前1/2;博时现金收益货币(A类)在78只同类货币市场基金中排名前1/3。
海外投资方面业绩方面,截至9月30日,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基金在同类可比7只QDII债券基金中排名第1,博时抗通胀在8只QDII商品基金中排名第1。
2、客户服务
2014年三季度,博时基金共举办各类渠道培训活动213场,参加人数5318人。
3、其他大事件
2014年6月16日,大智慧在上海发布“智慧财经巅峰榜”,博时基金荣获“十佳基金公司”奖项,基金经理张溪冈荣获智慧财经巅峰榜“最佳基金经理”奖项。
2014年8月27日, 21世纪网在苏州主办“2014中国资本市场高峰论坛暨颁奖典礼”,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QDII)基金获评“2014中国QDII基金国民投资热点奖”。
2014年9月1日,《投资者报》发布“公募基金投资总监牛人榜”年化收益率排行榜单,博时基金股票投资部价值组投资总监兼博时主题行业股票基金经理邓晓峰登上“公募总监五年以上年化收益率排行榜”。
2014年9月18日,中国基金报“首届中国最佳基金经理评选”揭晓,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基金经理张溪冈获评“海外投资最佳基金经理”。
§9 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9.1.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9.1.2《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3《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9.1.6报告期内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9.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7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