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喜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成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成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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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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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截止报告期末,资产负债项目发生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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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截止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33.43%,主要原因是:①支付购买商品及劳务款项增加;②本期支付的税费增加。
2、 截止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49.51%,主要原因是:①公司销售增长,应收货款金额增加;②开发的新客户较多,赊销额增加。
3、 截止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154.59%,主要原因是:①新产品投标发生的押金及保证金增加;②工程保证金增加。
4、 截止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421.82%,主要原因是: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5、 截止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新会计准则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重分类。
6、 截止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87.00%,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凌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烟台凌云汽车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尚未竣工。
7、 截止报告期末,固定资产清理较年初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北凌云机电有限公司报废处理设备。
8、 截止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增长34.64%,主要原因是:材料采购增加导致应付票据增加。
9、 截止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36.03%,主要原因是:应交增值税增加。
10、截止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36.31%,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短期融资券利息。
11、截止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46.03%,主要原因是:①本期退回部分供应商的保证金;②支付职工统筹款。
12、截止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2011年发行的5亿元中期票据。
13、截止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32.20%,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本期偿还长期借款950万元。
14、截止报告期末,应付债券较年初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发行中期票据。
15、截止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增长103.41%,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凌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本期融资租赁设备。
16、截止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增长34.26%,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之子公司长春亚大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本期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
3.1.2 利润表项目发生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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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8.77%,主要原因是:2014年公司通过加大研发力度,新产品、新市场销售取得较好的成果。
2、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6.29%,主要原因是:销售规模的扩大,使营业成本也随之增加。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42.31%,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增加,应交增值税增加导致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加。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6.94%,主要原因是: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带息负债增加;②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15.80%,主要原因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较上期增加。
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44.32%,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罚款支出减少。
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1.18%,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7.00%,导致所得税费用随之增长。
3.1.3 现金流量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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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8,882,829.54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2.03%。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2,518,703.92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02,219,944.90元,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之子公司哈尔滨凌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上海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偿还借款同比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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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
3.5.2 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列报。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5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 年10月17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2014年10月27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全部出席了会议或委托表决,其中董事王世宏先生委托董事李志发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长春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韩国)在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合资设立长春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现金出资450.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0.10%,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韩国)现金出资449.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9.90%;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以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次对外投资合资方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GNS Solitech Co.,Ltd)(韩国),法定地址韩国忠清南道牙山市,法定代表人孔文圭,主要业务为制造汽车零件。
吉恩斯索利特株式会社(韩国)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沈阳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的外方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其它关联关系。
设立长春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有助于本公司继续拓展热成型产品配套领域,加大热成型产品的开发力度,从而进一步提高本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及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