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盛业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向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福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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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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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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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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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经济增速下滑和市场竞争激烈,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敬请投资者注意!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在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方面,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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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上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4-039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骆亚君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谨慎审查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议案,就此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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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在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方面,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相关调整。执行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4-040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7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逢树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内容与格式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谨慎审查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现就此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