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建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元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劲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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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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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1.7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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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应收票据本期较期初数减少100%,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所致。
2、应收账款本期较期初数减少79.44%,主要系本期收回货款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本期较期初数增加262.57%,主要系本期预付果品收购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本期较期初数增加89.35%,主要系本期应收承包费增加所致。
5、存货本期较期初数增加71.41%,主要系本期收购果品库存增加所致。
6、无形资产本期较期初数增加87.06%,主要系本期因土地性质变更补缴土地出让金所致。
7、应付账款本期较期初数减少88.13%,主要系本期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8、预收账款本期较期初数增加4,246,411.47%,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9、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1.96%,主要系本期果品销量增加所致。
10、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1.63%,主要系本期果品销量增加所致。
11、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61.83%,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20.32%,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3、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8.38%,主要系本期递延所得税调整所致。
1.8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4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对四个销售子公司(长沙香梨农产品有限公司、无锡市香之梨农产品有限公司、广州库梨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嘉兴盛香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的议案。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子公司处置仍在进行中。
(2)2012年9月5日,我公司与新疆棉花产业集团英夏尔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夏尔棉业”)签署了《棉花购销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我公司向其预付了1000万元款项。后因市场原因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棉花购销合同》,英夏尔棉业承诺2013年4月退还公司预付款项,截止报告期,英夏尔棉业已归还750万元款项,尚余250万元。2014年8月30日,公司委托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向英夏尔棉业提起诉讼。目前,公司收到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4)喀中法民初字第00132号,该法院决定对我公司诉英夏尔棉业买卖合同纠纷事项进行立案审理。
1.9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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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2014年7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相应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均未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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